浅析建筑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3.2 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的造价控制
建设单位要对土木工程项目勘查设计过程的造价负责,对勘查设计工作造价进行管理,或者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土木工程项目勘查设计实行有效的管理,重点是对勘查设计的工作造价进行管理。
(1)委托勘察设计任务。
建设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审批的或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办理设计委托,与确定的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出的勘察资料要求,即勘察任务书,委托勘察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
(2)搜集和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设计基础资料是设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它必须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地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建设单位完整、全面地提供设计基础资料是控制勘察设计造价的前提。
(3)审查设计方案。
管理设计造价,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符合工程实际,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4)审核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设计图纸的审核包括:初步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图纸审核和施工图设计审核。
4、结语
本文汲取了作者多年来在造价部门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一套实用性、针对性很强的建筑工程全过程的造价管理要素,从微观上强调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的必要性,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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