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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进口木材检验检疫问题(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作物生产: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6 加强进口木材疫情监测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工作的关键是要建立有效的疫情监测监控体系,体系建设完成后,进一步研究推广信息素诱捕监测技术,这是目前大多数进口口岸都在推广的有效应用技术。在重点口岸、重点地区建立林木有害生物监测监控网络,这一工作是必需的,在进口木材口岸、除害处理区、木材定点加工企业以及进口木材集散地开展疫情监测记录工作,这一工作有助于及时掌握林木有害生物发生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启动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2.7 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检尺单位的考核管理工作,对其检验过程实施监督。对于短少现象严重的情况,需对外出证索赔。索赔工作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对外出证,同时货主要保留足够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和货物进行举证。另外如果对材种有争议,进口商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材种鉴定工作。

结束语:

综上所述,面对进口木材检验检疫工作中的一些问题,除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一系列的工作以外,还要加强检验检疫技术和装备研究,提高检验检疫处理技术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和标准化工作,搭建电子信息与鉴定技术结合的平台,推广有害生物远程鉴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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