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论文发表简述农业生态补偿及运行路径(2)
(2)社会补偿。是指政府之外的对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给予资助和援助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
(3)自我补偿。农民作为农业生产的主体和农业生态补偿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成为自我补偿的主体。即农户等遵循清洁农业生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自觉改变高消耗、高污染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采用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和模式,同时发展替代产业,促进农业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增强农村区域自身“造血能力”,确保农村经济和农业环境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3]。
2.3.2补偿客体的界定
农业生态补偿的客体指直接参与农业生态保护活动并产生正外部性效益,或者由于控制农业污染导致利益受损而得到一定补偿的单位、组织或个人,主要解决“补偿给谁”的问题。关于补偿客体的界定具有不确定性和多样化特点,试概括为以下三种。
(1)农民。农民是生态保护微观层面的最基础主体。对于参与农业环保建设或采用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方式控制农业污染的农民,可以给予补偿。
(2)农技推广者。包括农技推广站、农技服务合作组织及其农技推广人员等。很多推广人员也没有受到合格、正规的教育和培训,而且没有及时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也会影响到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4]。对农技推广部门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如对农技推广人员实行定额补贴,使其不但在技术推广环节发挥作用,还会在技术服务和后期管理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3)其他组织。非政府性质的其他组织,包括科研单位、农技中心等。
2.3.3补偿范围的界定
补偿范围是农业生态补偿主体和客体所共同指向的对象,解决对什么补偿的问题。农业生态补偿的范围是指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维护、改善或恢复农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进行的环境保护行为或活动。
(1)农业环保建设项目。在农业生态保护中,建议对农业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和农业清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补偿或加大补偿力度。农业生态保护工程包括耕地保护、农业水资源保护的工程或项目。农业清洁生产建设项目包括乡村清洁生产工程建设、农村沼气建设及化肥农药的减量使用、作物秸秆和禽畜粪便等生物能源化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等农业清洁生产补贴项目[5]。
(2)污染源的减排行为。由于污染源减排需要一定的成本,应当对污染源的减排处理实施补偿。概括来说,污染减排是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通过采取减少使用化肥、农药及增施有机肥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或措施控制农业污染。
(3)农业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清洁生产宣传、教育补贴项目;加大农技推广体系的财政补贴力度;对采用替代技术的农户应给予经济补偿。
(4)农业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开发。对新技术的研发进行资助与补偿,利用技术创新来促进控制农业污染。
2.3.4补偿方式的选择
农业生态补偿的方式,是指农业生态补偿得以运行和实现的形式。主要解决“如何补偿”的问题。(1)资金补偿。资金补偿主要体现在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政府的财政拨款、贷款与补贴)以及无息或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2)实物补偿。实物补偿是指补偿主体采用农机具、劳力等实物形式给予补偿客体所需的部分生产和生活要素,增强其生产生活能力。(3)技术补偿。通过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农业机械创新等技术革新配合农业生态补偿的发展、为其提供帮助是不可或缺的。(4)政策补偿。由政府在财政税收、产业发展和投资项目等方面加大对被补偿地区和被补偿者的支持和优惠。
2.3.5补偿标准的确定
农业生态补偿标准指补偿主体对补偿客体所应支付的补偿额度。补偿标准主要解决“补偿多少”的问题。
(1)农业生态补偿标准确定应考虑的因素。一是成本因素。是指被补偿对象为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保护生态环境而付出的成本(包括为农业生态保护、控制农业污染而进行的一系列正外部性行为或减少负外部性行为等所花费的成本和受到的损失)。二是机会成本的损失核算。是指被补偿对象为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而丧失的机会成本,这种补偿是相对于损失而言的。补偿标准应该基于成本因素,连同部分或全部机会成本补偿给生态受损方,则生态受损方(即补偿对象)就能主动参与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三是受偿意愿和支付能力等因素。包括农业生态补偿的主体的补偿意愿和地方财政能力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
(2)农业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方法。国内外已经对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未形成统一的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方法,具体应用到农业生态补偿中,理论界多数赞同选用成本核算法、收益法、直接市场法、意愿调查法等测算方法。根据上述的农业生态补偿的测算方法,可以分别给出不同的补偿标准。
在已有的农业生态补偿核算方法中,大多数学者主张采用意愿调查法,这种方法在目前来说是研究较多且相对成熟的方法,但也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受个体差异的影响明显,且存在着问卷调研的结果与真实情况有一定差距,调研内容存在依赖性等问题。也有学者主张应用收益法和成本核算法,其他方法的应用很少。而单纯根据收益法和成本核算法也需考虑一些特殊情况。在计算过程中,存在一些可变因素,如所在地区的农作物种植类型、所实施的环境友好农业技术手段和方式等因素可使补偿金额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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