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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国际经验及借鉴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保险: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针对中国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借鉴国际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发展经验,对中国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必须完善基础保障

国际经验表明,法定失能收入保障中是重要的基础保障,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或作为法定计划的补充品,或作为替代品。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法定计划在失能收入保障中的作用还相当薄弱。应该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失能收入保障中的作用,建立法定失能收入保障计划,为劳动者提供基础保障。

(二)发展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必须提供政策支持

在中国,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在现阶段,发展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必须得到政策支持,精心培育市场。建议出台优惠政策如对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保费、保险金等提供税收激励等,以鼓励商业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发展,为劳动者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失能收入保障。

(三)加强监管,完善市场环境

要进一步加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经营的监管力度,建议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共同建立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行业规范,并逐步形成行业标准。同时,要营造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经营的其他外部环境,以减少理赔中的主观风险,使理赔更加公平合理。

(四)产品开发由简至繁,逐步推进,并加强精算技术研究及人才培养

精算技术是保险经营的核心技术之一,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中国还是"新"产品,精算技术缺乏而且经营经验不足。建议中国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应采用由简至繁,逐步推进的策略。同时,应加强精算技术的探索与研究,设立机构开展相关课程对保险从业者进行定期培训,积极开展研讨会进行相关领域的交流,以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五)理赔风险管理

理赔风险管理是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经营的重中之重。由于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自身的特点,如失能的界定与认定、职业分类、收入认定、保障范围等,容易造成理赔时理赔额超过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以前的收入,失能被保险人缺乏积极治疗并返回工作的动力,从而使得赔付时间延长,导致保险公司赔付经验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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