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评职论文发表-粤西城市滨海区域特色规划(2)
坚持人的发展和城市成长与滨海自然生态共存共生的开发理念,必须在决策上坚持\"资源利用\"与\"生态建设\"并重的指导方针:
——在\"资源利用\"方面,应严格控制与滨海自然生态效应在性质上相背离的行为发生。特别是对土地功能的选择,填海(包括滩涂)造地,滨海地域土地开发强度的把握,对生态脆弱地段和生态敏感地段的开发,滨海地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等等,一定要要慎之又慎。
——在\"生态建设\"方面,应在开发的同时作生态建设规划,投入相应的资金,进行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整体效能的升级。比如:对被改作盐田、虾塘的海滩涂进行恢复,对被毁损的海滨防风林带及滨海湿地进行修复,对影响滨海自然生态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等等。
茂名只有80多公里的海岸线(直线),滨海自然资源并非十分丰富。从总体上说,滨海地域的自然生态还比较脆弱。主要表现为:处于南中国海北岸,极易受台风的袭击;自然植被面积不断缩小,水土流失和沙滩泥化呈上升趋势;水东湾海洋动力改变,水面面积和纳潮量比上世纪50年代分别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以上;海滩涂被无休止地填海造地,使得其对海潮巨浪的消能防灾作用不断被减弱;局部海滨受工业和生活污水污染,水质呈下降趋势。可见,茂名的滨海城市是在滨海自然生态比较脆弱的基础上起步建设的。所以,在滨海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理念上,应切实贯彻人的发展和城市成长与滨海自然生态共存共生的重要原则。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即使滨海城市的外观建设得再好,也有可能因滨海自然生态系统的失衡而受到大自然的恶性报复。2005年8月29日,美国著名的滨海旅游度假胜地、重要的经济之都——新奥尔良市,因受\"卡特里娜\"飓风带来海潮巨浪的毁灭性袭击,很值得今天的茂名城市引以为戒。
三、在功能空间布局上,应认真恪守有利于滨海地域总体环境保护和滨海自然生态发展的原则
功能空间的物质实体一旦在某一地域形成,就必然对这一地域的自然生态产生深刻影响。所以,茂名城市海滨地域功能空间的布局,必须坚持空间物质实体及其今后的规模扩展不影响滨海地域自然生态长远发展的原则。贯彻这一原则,应着力解决好如下5个方面的问题:
——应用\"绿线\"划定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域。建议将东部沿海从山兜仔至下村之间约6公里的滨海地域、西部沿海从晏镜岭至吴川之间约4公里的滨海地域,划为不予开发的\"一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其空间纵深控制在500~1000米。其余除港口区以外的滨海前沿地域,划为可轻度开发的\"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其空间纵深控制在500~800米。将滨海后方的生活居住、科学教育、文化休闲、旅游度假等功能区划为\"滨海自然生态发展敏感区\"。滨海地域前沿和后方的自然山体,是滨海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绿线\"划定为保护范围。这些山体应严禁取土、炸石及毁损植被,严格限制建筑物构筑物的设置。
——应对不同类别的工业划定不可进入的\"红线\"。一类工业(工业类别见附后注释)不得进入一、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二、三类工业不得进入一、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和\"滨海自然生态发展敏感区\"。二、三类工业与\"生态保护区\"和\"生态发展敏感区\"的空间间隔,既要考虑工业类别的不同,更要考虑南海常年季风的影响,通过严格的科学论证和方案选来确定。
——应通过完善海岸线规划对各地段进行功能空间布局。海岸线规划应具有必要的深度和必须的刚性,自然生态岸线、生活岸线、港口码头岸线和临港工业岸线经规划确定之后,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吞占,任何领导不得随意改动。建议: (1)下村至爵山半岛西南端约10公里滨岸,连同大、小放鸡岛,作为滨海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地域。(2)博贺镇至水东湾出海口东侧约14公里的滨岸(恢复博贺湾与水东湾之间的水道后,该地域将呈现\"离岛\"的原本地貌),作为区域性滨海会展文化产业发展地域。(3)晏镜岭至水东湾出海口西侧约10公里的滨岸,作为区域性滨海旅游产业发展地域。(4)环水东湾内侧约17公里湾岸,作为城市公共服务和生活居住空间(沿湾一线设置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域)。(5)环博贺湾约14公里湾岸,作为未来以高新科技为主要特征的高端产业发展地域,和未来茂名城市最佳的生活居住发展用地(沿湾一线设置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域)。(6)儒洞河口西侧至下村约10公里的鸡打港地域,作为港口运输产业发展地域(博贺新港区)。(7)重化工业集中布置在岭门以北的马踏地域(设置临港工业区)。该地域不仅用地充足,而且西侧有牛胸岭、大酒岭、深山岭、牛寮岭组成的连绵山脉为屏障,工业废气、粉尘不易造成对环博贺湾及整个滨海地域环境的影响。
——应对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开发作出严格限制。包括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体量、高度,服务性道路的宽度和直线段的长度,建筑物构筑物离上滨线(常态下潮水到达的最高位置)的距离,等等。
——应创新滨海前沿地域的空间布局模式。保持 \"海水——沙滩(滩涂或浅海)——驳岸自然地形地貌\"的滨海自然生态景观链的完整性。将以往设置在岸边的滨海大道,后退至一、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后方。让对公众开放的公园、文化宫、音乐厅、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融入\"二类滨海自然生态保护区\"之中,使绝大多数市民能轻松地共享滨海地域的自然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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