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研究初探(2)
2.2.2建立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管机制
相对于大范围、多层次的公共服务需求而言,政府的公共财政力量薄弱,不可能所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都由政府来承担。对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而言,农田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属于纯公共服务的范畴,需要政府部门直接提供;对于可以排他性收费的公共服务如用水、煤气、交通、科技推广、文艺体育等政府通过制度安排由市场或者非政府部门来供给。同时,建立政府机构和社会共同监管机制,对各部门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更有效率、更大范围满足农民的需求。
2.2.3建立真正反映农民需求的决策机制
一方面,要加大基层民主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到农村建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决策中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听取意见制度,逐步实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推行决策听证制度;另一方面,领导干部通过实地调查、开会动员、投票决定、政务公开等多种形式,让农民了解情况,并让大多数农民说出心里话,反映出自身真正的利益需求。同时,在决策完成之后,要做好解释工作,否则,未被采纳意见的农民参与以后类似决策事件的积极性就会大大减弱。这样的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将会使农村的公共服务供给更有效率,把有限的财政经费用到实处,使资金的使用产生更显著的社会效益。
3、结语
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是促使社会财富得到合理分配和实现全体国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必要且重要的途径。在经历近30多年的高速发展后,我国已经是一个跨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并正在向现代化强国迈进。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社会公平的基本标志,而且日益成为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走向和谐的必要条件,从而是国家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必须承担并完成好的一项重大任务。
参考文献:
[1] 周素红,王欣,《\"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供给与保障》[J],规划师论坛,2011年第四期;
[2] 邓蓉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综述》[J],资料通讯,2007,5
[3] 罗震东,韦江绿,张京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发展的界定、特征与途径》[J],现代城市研究,2011.7
[4] 管永昊,洪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内研究现状、评价与展望》[J],江淮论坛,2008,4
[5]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课题来源:本文系\"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农村住宅建设支撑技术与产品标准研究\"(课题任务编号:2006BAJ04A08)子课题\"村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配套政策研究\"(子课题任务编号:2006BAJ04A08-04)研究内容。
[1] 周素红,王欣,《\"十二五\"时期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供给与保障》[J],规划师论坛,2011年第四期
[2] 邓蓉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综述》[J],资料通讯,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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