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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行政法如何研究(2)

发布时间:2016-09-09   |  所属分类:法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由于经济行政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因此,经济行政法的实施在规制经济行政方法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法律在对政府经济行政进行规制的时候,却有一定的局限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经济行政法所规制的行为主要是行政机关针对特定公民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在整个规制过程中,经济行政不会直接面对公民。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公民被视为对立或矛盾的关系,因此,如果使用经济行政法来干预政府部门的交易行为,那么不仅不会起到一定的规制效果,而且还有可能会影响到交易的正常进行,造成政府机构经济效果的损失。同时,在行政法实施过程中,公民如果觉得自身的权利受到了侵害,那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渠道进行救济,而用行政法方法很难对违法的经济行政行为进行矫正。

  总之,经济行政不仅与个人利益相关,而且与社会利益也有莫大联系,无论从哪一利益视角都可以进行解读;如果经济行政仅仅是涉及了个人利益,那么可以将其视为私法行为,但是如果将经济行政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关联起来,那么就可以将其视为经济行政行为。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私法还是行政法,其适用范围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为了从根本上确保经济行政法的有效实施,国家法律部门就需要构建规制经济行政制度,这也是《预算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法律所追求的根本目标。所以,如果将规制经济行政的法律称为经济法,那么,它是多个部门法的任务,而非一个部门法所能为。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法制社会发展脚步的不断深入,经济行政法的有效实施也必然会引起国家法律部门的高度重视。从本文对经济行政法的理论分析我们能够看出,经济行政法自被提出以来,经历了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得到了基本完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脚步的不断加快,对经济行政法的不断完善也至关重要。因此,在未来,国家法律部门必须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对经济行政法进行完善,从而将其作用在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出来,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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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j徐彬,陈挂生.当代中国经济行政法的历史变迁及其动力研究[J].山东经济,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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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胡悦,贾国发,玄鸿娇.行政行为转变研究——行政私法行为之凸显[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0(05).

  阅读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西部法学评论》(双月刊)创刊于1990年,是由甘肃省教育厅主管,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甘肃政法学院法学院承办的专业性学术期刊。本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质量至上,遵循办刊规律,突出创新,突出特色;为扩大学校学术影响服务,为推动法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办刊思想,注重培育自身特色,学术影响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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