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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论文发表浅谈我国刑法中行为的层次及其特征(2)

发布时间:2014-01-24   |  所属分类:犯罪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否认,人格行为论是在人格责任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如何确定“人格的主体性现实化”,极易与有责性混同,认定行为使人产生一种责任判断的误解。

  其次,根据坚持人格行为论观点学者的解释,精神病人的行动、幼儿的行动不能反映行为人的人格,但上述活动仍是刑法保安处分的对象,属于刑法评价对象。

  最后,该行为理论又将行为看成是一种单纯的人格表现过程,将其作为法律以及构成要件评价前的一种“无色”的事实,而忽略了行为的法规范性。

  一般意义上的行为,是指我国刑法规定中所有的行为,包括行为时的法律、法令等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包括犯罪行为。定型行为则是指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是刑法规范予以调整的对象,不仅包括犯罪行为,还包括一些正当的行为。

  犯罪行为则是指行为理论所要说明的行为,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指我国刑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与定型行为的区分就在于,前者经过了犯罪构成四个方面要件的检测;而定型行为则还没有经过犯罪构成要件检测的行为,没有经过实质性的评价,所以,定型行为的外延大于犯罪行为的外延。而危害行为则是指犯罪构成四个方面要件中的客观方面,只是犯罪构成内容的一部分,与犯罪行为来讲,是整体内容与部分内容的关系。

  笔者认为,我国的犯罪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人格的主体的现实化,犯罪是一种身体动静,包括心理活动,即故意和过失。犯罪不仅反映了行为人自身的反社会性,同时在认定犯罪的时候,在考虑其先天的性格的同时(主观恶性),还考虑其现实的生活环境(形势)和其平常生活中的一贯表现,所以,人格行为论在解读犯罪行为时,综合考虑了我国刑法中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即德日刑法中的违法性和有责性),使一些在刑法条文中没有规定的犯罪构成要素(如社会形势等)在理论上得到了解决,并且在司法实务中极具现实意义,保障了整个犯罪论体系的严密。

  三、我国刑法语境下犯罪行为的特征辨析

  在我国刑法语境下犯罪行为作为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就是指行为人人格的主体的现实化,犯罪是一种身体动、静(包括心理活动),犯罪人的人格在犯罪中也得以体现,因此,在采人格行为论时,犯罪行为就具有与其他行为不一样的本质特征:有体性、人格性、危害性。

  (一)有体性。犯罪行为首先表现为人的身体活动,即身体的动与静,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活动。所谓动与静,不仅包括社会上一般人所认识到的大幅度的身体动作,也包括眼神、言语等可以唆使他人犯罪的动作。积极活动,是指身体的举动;消极活动是指不为某种应为的举动。

  活动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人格意思的外在表现,思想等没有表现于客观外在精神活动,因为不具有有体性,那么它也就不属于刑法中的行为。但是,例如,拿刀砍人的动作,有举刀、对准被砍部位、砍下等多个自然的动作。所以,要注意刑法上的犯罪行为既不是个别的自然动作,也不是各个自然动作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系列具体动作的有机结合。

  (二)人格性。行为是作为“行为人人格主体的现实化”的“身体动静”,统一于行为客观性和行为人主观性,统一于行为与人格的关系。但是,行为的基础还是身体的动静,立足于客观的立场把握行为,具有客观属性。同时,人格是抽象的事物,而行为是具体的事物,具体的行为表现了一定的人格,这就决定了其具有生物学和社会性的基础,显示了其通过人格与环境相互作用下行为人的主体态度来体现。

  正如日本刑法学家大塚仁教授所讲:“首先,关于主观方面,把自然行为论和社会行为论以前使用‘有意性’概念的内容略加改变后加以吸收。应当把‘有意性’理解为心理状态,即行为人的身体动静是行为人的主体性表现的。其次,在客观方面,在可能认识事实的范围上增加‘具有社会意义’这一限制要素。

  社会行为论也经常使用‘具有社会意义’这一表述,但由于把握该概念的方法不同,有时可能把行为理解为规范意义上的行为。但是,我认为行为观念的规范性被淡化后,一般人通过直接认识可以确认行为是否存在的判断仍然是事实的判断,人格的行为也可以限定在事实行为方面。通过增加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限制,可以便不作为的行为性更加明确。既然不作为的存在是不可能通过自然的、物理的认识来认知的,那么就只能在理论上对不作为附加事实上的社会意义。通过附加这种限制就可以从行为范畴中排除完全不具有社会意义等的纯粹个人的身体动静,也可以更好地发挥行为概念的界限机能。

  我主张把这种意义的人格行为作为刑法性判断的对象。”⑶所以,人格性不仅包括其行为的反社会的属性(社会对其作出不适应于社会的负面评价),还包括了其反社会规范的人格态度;反社会的人格态度,既包括行为时反社会的人格态度,也包括形成这种人格过程中不要求自己适应社会规则的生活所形成的态度。另外,其生活的环境和先天遗传因素也会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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