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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遭受批判的原因评析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公司法: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诚然,《劳动合同法》就其法律文本而言,肯定有值得批判的地方,①但是,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还从来没有一部法律曾像《劳动合同法》这样遭受激烈批判,而且要求立即修改的呼声如此之高。由于参与对《劳动合同法》批判的人士,既包括法学界一些专业人士,也包括如企业界、经济学、管理学等非法学界的知名人士,这便决定了批判者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多是原则性的,而非《劳动合同法》本身的具体技术细节。但这场批判与反批判本身在一定程度上也似乎事关《劳动合同法》的存废。因此,积极评析批判者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及其理由和支持者对批判者的反批判及其理由,进而从政治法律学的宏观视域来探求《劳动合同法》遭受批判的深层原因,对于人们正确认识《劳动合同法》和这场批判与反批判的本身是有所助益的。

一、批判者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及其理由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从《劳动合同法》的诞生过程来看,这部调整劳资关系、保护劳动者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法律,经过四次审议,历时一年半,曾引起劳动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就在《劳动合同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之时,劳动法学界的董保华教授就对草案持批评态度,②因而引发劳动法学者究竟应该代表"劳方"还是代表"资方"的论争。本以为《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争论会减少或停止,但出人意料的是,批评很快演变成批判,实施《劳动合同法》已经上升到危害国家利益、退回计划经济、恢复铁饭碗和断送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高度。③因此,一场围绕《劳动合同法》的批判和反批判不可避免地展开了。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先是遭受到了企业界的无声批判。企业界的批判者认为,它对劳动者保护过度,限制了企业的用工自主权,增加了用工成本,继而遭受到了理论界的有声批判,其中以经济学界和法学界为甚。经济学界的批判者认为,《劳动合同法》使得政府不适当地干预了企业自由,会"搞垮中国经济",增加失业率。法学界的批判者认为,《劳动合同法》违背契约自由原则,使本应以任意性规范为主的法律蜕变成以强制性规范为主的法律。

(一)企业界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

企业界认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保护过度,限制了企业用工自主权,增加了用工成本。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企业界对该法可能对他们造成的影响估计不足,但在该法颁布之后,一些雇主组织立刻意识到《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的原则,尤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使得企业用工"宽进严出",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用工自由。而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一系列规定更是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对此,企业界便以一种无声批判来对抗《劳动合同法》。企业界的这种无声批判以部分企业邀请一些"专家"公开举办教授他们规避乃至抵制《劳动合同法》的"技巧培训班"为特色,以诸如"突击裁员"、"再竞岗"、"工龄归零",甚至"撤资"、"迁厂"等一系列所谓的"应对措施"为表征。到2008年春,企业界的无声批判终于演变成有声的批判。一个著名的企业家兼全国政协委员首先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并取消关于"签订无固定限期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④这一举动立即引发社会各方对《劳动合同法》激烈的批判。

(二)经济学界对《劳动合同法》的批判

经济学界认为,《劳动合同法》使得政府过多地干预企业的管理,会把中国"经济搞垮",导致失业率增加。一些经济学学者认为,从企业界的无声批判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引发企业裁员、外商撤资转厂、企业倒闭,甚至金融危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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