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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工程项目代建管理(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3.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工期目标,建设工程进度是代建工作的主要硬指标。项目代建单位首先要利用合同管理、过程监控等方法对工期有关风险进行分解、转移、消除;其次要在对使用单位、委托单位等上级部门有关指令进行专项归档、分析、落实,并及时反馈其对工期影响情况,收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外因所致重大方案调整系列文件,明确反馈其对工期的影响情况;为此,代建单位首先要更新索赔风险意识。国际建设市场早已形成了索赔权双向对等的风险机制,在国内,由于市场监督机制尚未健全,施工承包、材料设备供应商成了人们心目中的\"弱势群体\",绝大部分索赔都是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而鲜见承包方提出的成功索赔。但是,近年来由工程承包方发出的索赔及索赔成功的案例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发包方未对来自承包方索赔风险引起必要重视的结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由于其特殊的发包方角色,而且其更加专业、严谨地使用合同、法规等工具进行项目管理,工程承包方相应加强了对代建单位的反索赔意识,故在项目代建过程中,代建单位需彻底更新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到索赔权双向对等的风险事实。其次,代建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力度。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充分利用合同及有关法规等工具,客观合理评估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严格合同违约告知及处理程序,分解工期延期的风险责任;代建单位还应制定并执行奖罚分明的项目管理制度,既可促进项目合同履约,又保留人性化的管理理念,对合理规避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风险,以及培育良好、和谐的代建市场环境均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4.明确代建移交工作。在推行代建制后,代建单位履行有限的业主职能,但又不等同于业主单位,一是由于受建设进程变化,项目隶属部门的机构或职能转变;二是专门应对重大社会活动而进行建设的项目,代建合同未对使用单位进行明确定义,项目交付对象、交付时间、交付程序存在诸多不定因素。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后期,应与项目委托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明确项目接收单位、接收标准、接收形式及时间,争取一次性移交。在项目交付前,代建单位应统筹编制项目使用、管理指引文件,提高标识系统、操作设施的人性化,严格组织整理竣工资料,为项目的顺利交付,消除接收单位的疑虑提供保证,这也是项目顺利移交的重要工作。

结语:

工程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工程项目的成败。作为建设工程的有效管理资源,将成为建设项目的发展途径。通过完善工程代建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有效对工程项目的工期、投资等进行有效控制,从而创造出较好的社会、经济价值。

参考文献:

[1] 王卓甫,简迎辉.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创新[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2] 成虎.工程项目管理(2版)[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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