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火灾中的行为与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4)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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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疏散楼梯宽度为1.1米
由表中数据可看出正常人撤出高层建筑的时间是相当长的,而有些行动不便的人也不宜作长距离疏散。因此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在短时间内安全疏散是极度困难的。按照现行的规范要求,楼梯间的防火门为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9小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连续供电时间仅为20——30分钟,这对于大量人员的安全疏散是极为不利的。
在上述情况下要求:
(1)疏散电梯应远离最易起火点,靠外墙设置。在首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2)疏散电梯应采用独立的双回路供电方式,动力电缆须暗敷设,控制电缆应采用防火措施。
(3)电梯机房应独立设置。
(4)疏散电梯的运行在消防控制中心应能统一控制。
(5)疏散电梯应有耐高温防护设施,井底应设排水设施。应设置独立的前室,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应设置独立的前室,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 结束语
总之,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火灾中人的行为特点是我们进行安全疏散设计的重要根据之一,只有从人的行为特点出发,才能更加合理有效地进行安全疏散设计,确保人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2] 陆云.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对策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09(12)
[3] 王晓华.超高层建筑防火疏散设计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湖南:湖南大学.2007.6
[4] 郭勇.高层建筑火灾状况下安全疏散性状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重庆:重庆大学.2001.4
[5] 张叶,何嘉鹏,谢娟.高层建筑火灾中安全疏散的评价分析.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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