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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如何发展(2)

发布时间:2016-11-30   |  所属分类:民商法: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三、新媒体时代下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

  (一)深化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诉讼法的最初目的就是“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但群众的人权保障意识增强,学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的还应该具有保障人权的目的。新媒体时代要求刑事刑诉中要以强大媒体规范和法制法规的公共权力,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要通过公平的程序保护嫌疑人的人权。这体现出刑事诉讼法根本目的,也是检验诉讼程序正当性、公平性的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刑事诉讼法不再是工具法或者附属法,而是成为了实体法,成了国家宪法的测震仪。

  (二)调节社会和谐度

  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社会矛盾。在新媒体背景下,社会矛盾的缓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刑事诉讼法的功能是否能得到充分发挥始终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程度。在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过程中,需要事先了解刑事诉讼的本质要求,健全刑事诉讼的社会功能和基础功能,拓展刑事诉讼法学领域范围。实际上,刑事诉讼法存在的现实意义就是调节人和社会、人和人的冲突。想要维护国家权力和社会秩序的有序性、合法性,就需要实现刑事诉讼法的诺言,利用刑事诉讼法的社会调节器本质,维护人们的正当利益,捍卫公平正义,缓解社会存在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防止社会崩溃、社会动荡。刑事诉讼法学的核心价值是维护公平正义。在新媒体时代,利用新媒体推出刑事诉讼超越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公平公正的保障体系包括了公平的生存规则、生存权利的公平、受教育机会的公平、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等内容。刑事诉讼法学中应该以公平正义作为出发点,以新媒体视角完善多元素、多层次的价值体系。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发展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同时实践理论也是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建构的主要元素之一。

  (三)将理论实际统一化

  在新媒体时代,刑事诉讼法理论的研究已经得到了突破,可以适应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也能够顺应国际发展趋势。但刑事诉讼法学理论的成熟程度影响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在正确理论方向的引导下,要结合具体情况,让理论更具应用型。结合数字化资源、互联网资源进行理论研究和推进实践化发展。用理论联系实际,并作用于实际。只有将理论与实际相融合,理论服务于实际,才能发挥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论作用于实际,并与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实践,就能够反作用于理论研究。

  阅读期刊:刑事法评论

  《刑事法评论》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在2009年06月出版,该书作者陈兴良,ISBN: 9787301153963,开本为16开,定价为68元。该书秉持追求学术前沿与推进刑事法治的编辑宗旨,努力开拓刑事法理论的疆域,尤其是推动我国刑事法知识的转型,从而为刑事法治建设作出一份学术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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