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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ci和核心期刊分析移民妇女的身份认同(3)

发布时间:2015-04-20   |  所属分类:社会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这个案例给我们展示了“家庭——村社——基层政府”秩序生长和维持的一幅具体化图景。在这幅图景中,我们看到了各种社会身份、角色、规则认同是如何扩展、发挥作用的,人们又是如何阐释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有效性,妇女的日常活动是如何构造并生产着权利秩序,其主体性、行为策略、主观反应和行为选择,对于日常生活规则形成,对社会身份的生成、承认和巩固发挥了什么作用?对这些问题的解答,我们是通过观察张某与丈夫、与村干部、与移民干部、与基层政府的交往与冲突来完成的。

  在家庭关系中,张某因为自己需要钱治病,就独自去向移民干部要回应得的补偿款,没有要求丈夫出面。她的理由是:丈夫要外出做事,不能耽搁,而她自己没能力干活,有时间和他们周旋;再说,女的找男的办事,说错话,人家也不会把你怎么的,从这种解释中,我们看到,在日常生活中,女性出于利益考虑,她们会理性的采取一定的政治策略去改变传统的存在于家庭、私人领域中丈夫和妻子的权力关系,从而改变既定的家庭权力格局,使得家庭规则按照有利于女性利益的方向发展。女性的这些行动无疑和妇女主体性意识强弱有关,但是突破妇女主体性意识的动力往往来源于家庭面临的境遇。尽管如此,妇女主体性的行动策略,在客观上还是得到了家庭和社会不同程度的认可,也因此形塑了女性新的身份认同机制。

  在村庄社会关系中,张某深知村庄社会的潜规则,即你和村干部没有特别的关系,村干部就不会特别的关注你的利益。于是,她就越过村干部,自己到县残联申请了残疾人证。这里就涉及到谁来认可她残疾人身份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而言,她是通过法律程序,向法定的部门申请的合法证件,即法律认可她是残疾人,她有权利得到应有的补助。从村干部角度而言,他们认为,外来援助资金、物资等,一般都要求由村里再分配,为体现公正原则,村里要求贫困证或残疾证等都应该由村里帮助办理,否则不予承认。即,这个证件在村干部眼中是无效的,因而不构成她能够获得村庄中各种外来资助的条件,但是这个证件的确是合法的。这时,就产主了国家法律和地方规则适用上的冲突。事实证明,村干部处于权力的优势地位,选择了地方性规则,而张某只能在这种规则的影响下,采取其它的策略补救自己的利益,构建自己的生活。由此可知,对村民某些身份的认同,不仅仅是法律认同能给予解决的,因为有些认同,必须在村庄社会层面得到践行,因此就必然掺杂着村庄利益的再分配,这时法权政治模式便演化为利益政治模式。而利益政治模式的潜在影响,就在于它在利益各方中,因权力和势力的不均等造成身份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通过主观认知差异影响规则来实现的。而选择规则的竞争,又通过力量的对比、较量作出取舍。〔4〕

  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张某认识到自己的移民行为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作为合法公民就应该得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补偿。于是,她选择了直接和国家正式机构——移民官员和当地政府交涉,以便自己的权利得到实现。尽管在事件中正规结构并没有完全积极地主张张某的权利,部分权利是由私人(村医生)通过正式渠道得以主张的,但是张某的直接交涉行为造成了一个客观结果,使她的私人利益成为公共关注的对象,从而使其他人包括正规机构,意识到这是一个共同的问题,这样妇女私人的日常生活向公共领域政治化转变。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正式制度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分配权利、责任、义务的同时,会受到社会成员主动选择的影响,这既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以强制途径达成秩序的目的,又有助于社会成员自我身份的建构和选择。

  三、余论

  从以上案例的分析中,我们基本可以回答前面提出的问题,移民妇女对新的身份关系及其背后的规则认同已经多元化;妇女身份认同的显著性程度与经济利益、网络结构、家庭出身等因素相关,这决定了她们是采取参与还是依赖策略。部分妇女能够在搬迁地通过自己的积极策略寻求自己的存在点、筹划自己的生活,尽管她们对自己身份的认同有时候与政府设置的整套机制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紧张,但她们能够在既定的框架内去寻找并筹划自己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对正规机构、制度产生影响,从而使社会中的权威资源出现有利于她们的重新配置;而有些妇女仍然处于家庭、社会权力的边缘地带,在搬迁地的生活表现出极强的依赖性。

  〔参考文献〕

  〔1〕Habermas1992,Autonomy and Solidarity:Interviews with Jurgen Habermas,(eds)by Peter Dews.London:Verso.David,Miller2000,Citizenshipand Nationgal Identity,Cambridge:Polity Press.

  〔2〕鲍曼.后现代性及其缺憾[M].郇建立,李建韬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

  〔3〕TafelH,TurnerJC.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Chicago:Nelson Hall,1986.

  〔4〕J.M.布坎南、R.D.康格尔顿.原则政治而非利益政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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