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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类型文章之盲生的家庭教育

发布时间:2014-11-21   |  所属分类:特殊教育: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本文从家庭教育观念、态度、方法、目标、内容等五个方面来探讨了盲生家庭教育的现状,特别是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特殊教育类型文章,盲生,家庭教育,家长

  为了解盲生家庭教育的基本情况,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对盲生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分析发现,盲生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观念、教育态度、教育方法、教育目标、教育内容等五个因素对盲生的成长与发展影响较大。现就从这五个方面来予以具体阐述。

  一、家庭教育观念

  家庭教育观念主要指家长对子女的教育观念,包括家长的教育观、人才观、儿童观、亲子观。[1]教育观是指家长对家庭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家长对自己的角色和职能的认识;人才观是指家长本人对人才价值的取向和对子女成长的价值取向;亲子观是指家长对子女和自己关系的基本看法;儿童观主要指家长对儿童的权利、地位以及对子女发展规律特点的基本看法。

特殊教育类型文章

  我们在调查与访谈中发现,盲生家长在教育观、人才观、儿童观和亲子观上有以下一些表现。首先,在教育观方面,大多数盲生家长有以下四种不当观念:①将学校教育等同于全部教育。盲生家长认为,教育盲孩是学校的任务,并以此来推卸自己教育盲孩的责任。正是基于此种观念,很多家长在盲孩婴幼儿时期要么只顾及盲孩的医疗问题,要么仅消极地等待盲孩成长到入学年龄,将盲孩送入学校,由教师来教育盲孩,自己却不能有意识地对盲孩进行早期家庭教育。盲孩入校后,很多家长更是错误地认为教育盲孩是教师的事,与家长无关。据某校调查显示:25%左右的家长认为盲童“无用”,生来就是“累赘”,对他们放弃家庭教育,把教育的责任推给了学校。[2]②将家庭教育等同于家庭抚养。当问及家长是如何对盲孩进行家庭教育时,很多家长仅从抚养的角度来谈自己是如何管盲孩的,如何照顾盲孩的衣食住行,很少家长真正谈到自己是如何教育盲孩的。③忽视了家庭教育的互动性,将家庭教育传统地理解为自己对盲孩进行的教育,不能有选择地从孩子那里接受适当的教育,更不能为教育好盲孩而主动地接受教育。④家庭教育主体为某个特定的人(如父亲,或母亲),而不是全体家庭成员,因此表现出将家庭教育的责任推给家长双方的某一方。

  其次,在人才观方面,很多盲生家长与我们国家所提倡的培养“残而不废的人”有较大的差距,不能根据时展的需要以及盲童自身存在的巨大潜力来适当地调整自己的观念,给“残而不废”赋以新意,使盲童在精神上和追求上富有时代的气息。[3]他们或认为盲孩根本不可能成才,或认为盲孩最多只能培养成自食其力的普通劳动者。访谈中,很多家长对盲孩的发展持悲观的态度,对自己的盲孩将来能否自立都表示担心。

  再次,在亲子观方面,盲生家长表现出三种亲子观:为国教子、为己教子、为子教子。为国教子的盲生家长认为盲童长大后不仅可以自立,而且能对社会作出贡献。他们能够像对待普通儿童一样对待盲童,既不怜悯,也不娇惯溺爱,并能为盲孩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为己教子的盲生家长长时期把盲孩看作私有财产,害怕别人知道家有盲孩,认为别人知道后,有损自己的面子。于是便让盲孩呆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更难以带着他们出去通过听觉、触觉等感觉器官来感知丰富多彩的世界。即使他们中有少数人能将盲孩送入学校,但他们一般持谨慎与保密的态度,甚至邻居、朋友等很长时间不知道邻里有一盲孩。正如一位教师对自己多年来竟不知邻居家有盲孩而感到震惊。为子教子的盲生家长则更多从盲孩的兴趣、爱好出发来培养盲孩,但并不否认他们也不同程度地有为国教子的倾向。

  第四,在儿童观方面,盲生家长比正常儿童家长更大程度地认为盲孩对自己的依附关系。他们对盲孩的怜悯、愧疚以及对盲童发展规律特点认识的不足,决定了他们不忍心或很难放心让盲孩迈出“自主、自立、自强”的第一步。他们把盲孩遇到的所有困难都看成是视力残疾引起的。这种依附关系主要是由于盲生家长的心理状态决定的,因为家长的心理状态决定着他们对盲童权利、地位以及发展规律特点的认识程度。我们发现,心理状态良好的家长能正视盲童的生理缺陷,坦然面对现实,积极承担养育盲孩的重任,让盲孩在家庭中享有正常的权利与地位,并主动学习和研究盲童的生理与心理特点,采取有效的缺陷补偿措施。心理状态不佳的家长,要么过度保护,忽视盲童的自主地位;要么态度冷漠,对盲童不闻不问,难以在家庭中给予盲童应享有的权利和地位,更难以去认识盲童的发展规律特点,探讨教育盲童的方法。

  为此,家长在教育盲孩时应该树立科学合理的教育观念。首先,要明确教育盲孩是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共同的责任。其次,要抚养、医疗与教育并重。第三,要明确“育子先育己”。与此同时,家长要明确孩子也可是自己的“教师”,必要时应从孩子那里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素质。如易某家长所讲:“有时,我们夫妻喜欢邀几个要好的朋友在家里打牌玩,由于房间面积小,次数多了,影响孩子的活动空间,孩子有意见。事后,我们感到孩子讲的有道理,并主动减少打牌的次数,每周只限星期天玩一次。”第四,要明确教育盲孩是父母双方的责任。第五,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通过康复、补偿、训练、教育等措施,把盲孩培养成残而不废的人。第六,要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尊重盲童,让他们具有独立人格,享有与同龄人同样的一切基本权益,让他们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法国教育家卢梭在《爱弥尔》中就已经倡导过,儿童是独立的个体,是大自然中的精灵,要爱护他、尊重他。[4]第七,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努力把盲孩培养成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培养成“残而不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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