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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论文影响生态伦理思想的生态文明(2)

发布时间:2018-11-14   |  所属分类:文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1.3“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

在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中蕴藏着丰厚的“天人合一,物我为一”和谐观念。“合一”“得一”“为一”的哲学思想是万事万物和谐统一、共生共荣的生存机制。

1.3.1天人合一

在《道德经》第三十九章中指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老子指出:“一”就是“道”,“得一”就是“得道”。“道”主宰着天、地、神、谷,乃至于万物、侯王,如果能“得道”便一切和谐。通过这段话我们可以深刻地感受到老子的主张:“道”可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统一的基本理念。

1.3.2物我为一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曰:“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这种将王,即将人与万物放在平等地位的基础上来讨论人与自然之关系,可谓是对人与自然,物与我之间关系的一个和谐的界定与统一。综上所述,“道生万物,道法自然”的生态自然发展观、“万物自化,少私寡欲”的生态社会进步观和“天人合一,物我为一”的生态和谐统一观,共同构成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与此同时,老子的这些生态伦理思想又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具有着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对我国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极其巨大的时代价值。

2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评价

老子生态伦理思想不仅对其当时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指导价值,而且对当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也同样发挥着巨大的推动意义。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巨大的启迪和现实意义。当前生态环境的种种退化、恶化现状均和人类的不合理行为有着密切的关联,人类为了眼前利益,为了一己之私而毫无节制地破坏自然,破坏生态,涸泽而渔,焚林而猎,杀鸡取卵,而这一系列的罪恶举动最终都会使人类社会自食恶果,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通过学习和掌握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可以帮助我们人类社会尽早地意识到和纠正好自身极端错误的不良行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中积极地贯彻和践行生态伦理观,从而为把我国建设成青山、绿水、蓝天的美丽家园而努力奋斗。为了帮助人们走出实现人类社会发展必须以牺牲自然为代价的误区,为了引导人们树立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自然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统一观,为了实现我国构建生态文明社会的伟大构想,不仅需要全社会健全生态文明意识,更需要不断地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吸收、借鉴和传承,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伟大发现就是我国生态文明社会最好的传家瑰宝。综上所述,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积极作用是可点可圈的,是应不断地发扬光大且丰富、继承和发展的科学理论。

3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文明是人类社会文化进步与发展的产物,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物质及精神财富的总和。生态文明作为人类遵循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财富,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与社会共生共荣、良性循环、和谐发展的重要文化伦理形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这种发展却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牺牲环境、生态与资源为代价的基础上产生的。据资料显示: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我国GDP年均增长为9.5%,其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环境的透支来实现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间关系问题,而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我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伟大生态构想具有巨大的现实启迪。

3.1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

在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人类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已经开始危及到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生态问题日益显现出逐渐恶化的趋势。1998年全国特大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2010年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难的频发,无疑不是人类破坏自然,无视自然最终所获得的有偿报复。自然界作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作为人类社会改革与进步的重要力量,以牺牲自然界为代价而谋求进步与发展的社会必将走向衰退和败落。《道德经》第四十二章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类作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生于自然且统一于自然的,其生存与发展是离不开自然的,人类只有从自然界中汲取营养和能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繁衍生息。因此,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自然信念已刻不容缓,同时,该信念的树立也有利于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的建设。

3.2提高遵循自然界客观发展规律的生态意识

自然界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物,其自身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其特定的、不以人类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规律,人类在面对规律时,只能遵循规律,把握规律,利用规律。一旦人类有意或无意地破坏和违背了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例如:土地荒漠化、饮用水短缺、海平面上升、雾霾等生态环境问题的出现就是人类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例证。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是自然无为,万物自化。自然,是事物本性自由伸展的状态;无为,则是顺其自然,遵循其客观规律,不强加妄为的意思。老子认为:“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常”就是事物的发展规律,老子认为,认识并遵循事物发展规律是聪明的举动,而不尊重其规律的惘然行为必将会危害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而这种顺应自然界的客观发展规律,遵循规律的生态意识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我国生态文明社会的题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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