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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项目管理: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 要】建设工程招投标可以维护建筑市场竞争的公平、公开、公正性。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简述招投标管理的一些概况,并提出了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建议,提高对招投标管理的了发展。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指项目法人单位依据特定的程序,招请潜在的投标人员或公司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竞争,并从中评选出符合要求的能够全面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并与其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应当是在公平、公正及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序活动。然而,在当前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阻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正常发展。

1.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制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监管

我国《招投标法》与2000年开始实施,以立法形式给建筑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并对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规范。然而我国目前的招投标工作发展并不平衡,某些地区依然秉承着以权代法及以人代法的思想,致使建筑工程应招标的不进行招标或是明招暗定,到处都是条子工程、关系工程。甚至还有以审批工程为要挟,直接钦定设计施工队伍的现象。这些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法律宣传的力度不够,对招投标进行监察、仲裁的机构不健全,缺乏有效地监督力度,监督工作严重滞后。

1.2假招标问题

建筑工程才招投标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投标手续。然而部分建设单位却私自违反规定,私下与意中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来报名陪标,只是在表面上走一下形式。还有些建设单位甚至在内定承包对象之后,让承包方自己找来"陪标"队伍进行形式上的招投标,以应付相关的管理部门,招投标对于这些建设单位来说,就是其"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1.3资格审查问题

资格审查问题的主要表现是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带有严重的倾向性。他们与自己的关系单位串通一气,制定招标公告的条件时根据关系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些苛刻的、不符合常规的条件,将一些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在资格预审过程中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给予排除;同时,在制定评标方法时完全根据关系单位的情况来设定评定内容,甚至违反规定在评定内容中设定对关系单位加分的内容和分值,以确保关系单位在客观上占有明显优势。

1.4盲目压价的问题

目前建筑市场的施工任务相对来说比较匮乏,从客观上为建设单位的压价行为造成了有利的条件。部分建设单位通过询价或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办法进行压价,并不考虑该承包单位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招标要求,而施工企业则为了获取施工任务也竞相降价以求获得施工任务。这种片面压价的不良倾向对于工程质量和招投标工作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5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招投标方面缺少优秀的评标专家,尤其是在库容不足时,专家评委的准入门槛较低,导致专家评委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给评标质量带来了影响。

2.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2.1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

首先要加快法制建设及宣传的步伐。建设工程招投标引入的是市场竞争机制,任何单位的招投标行为都必须在公平、公正及公开原则下进行,其具体规范就是《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其次要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通过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最后还要注意加快晚上监管体制,加强监督。凡是涉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部门都应当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保护合法行为,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还应加大对招标活动中的编标、评标、定标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建立其完善的招投标人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标底保密措施,杜绝招标人泄露标底以及与投标人违规接触。

2.2强化资格预审程序

资格预审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对参与投标的法人或组织进行审查,对其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核实,同时还可以审查该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以及各投标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如发现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同时进行投标时,招标单位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比如可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进行投标,或者在进行评标的过程中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的评标得分一律乘以一个小于1的系数为最终得分。通过对这种利益相关单位的限制,可以对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进行有效防止。

2.3采取无标底招标

我国多数建设工程都采用的是公开招标方式,评标标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根据国际建筑业通行的准则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招标项目可以不设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2.4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

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开始通过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承建单位,对于评标专家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大大促进了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的发展。因此,应严格把握评标专家的入库资格,保证评标专家的自身素质,为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管理机构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评标专家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依据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表现,在使用中进行调整、更新。

3.结束语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变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的商品经济体制的具体体现,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国家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在当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化的进程中,研究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问题,对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有效发挥招投标机制的功能作用,实现扩大内需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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