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论文发表简述开展城建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必要(2)
2、完善评估体系设计和组织实施。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把主要的评估项目和评估标准已经规定,这是全国共性的问题,各地在贯彻执行中,还应依据自身的实际,进一步具体化,适合本地特点。如江苏省就把《规范》中14个评估项目,细化为41个评估内容;把48个评估要点,细化为88个评估要点;在目标管理评估等级的设置上也有所变动,取消了《规范》中的省三级,增添了“省特级”城建档案管理单位。在目标管理评估等级标准设计上也有一定发展,《规范》规定满分为100分,而江苏省又增添了4分,为4个加分项目,各为1分,满分104分。
将“各评估项目的评估标准”进一步细化有以下好处:一是更有利于基层馆(室)具体操作和把握。二是适应了本省的特点。因为江苏省全省不存在“三级档案馆(室)”,他们开展的为“示范级、特级、一级、二级”等级单位,示范级的评估分为《规范》中规定的“国家级城建档案管理单位”。三是鼓励创先争优工作。增加的4分属奖励分,具有突出成绩,创新成果,试点,在全省普遍推广,受到国家、省、市表彰奖励等可以加分。这样,鼓励了先进,有利于创先争优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
开展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创建评估工作,对基层工作的推动力显而易见,因而广大基层城建档案工作者非常欢迎大力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以巧借东风,促进各项基础设施、设备和业务建设。当前,加大创建工作的力度,应着重围绕这样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对目标管理创建评估工作,要造成更大更广泛的声势,不仅城建档案馆(室)感到有压力,更重要的是让各级主管部门及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感到有压力,从而把这一工作能真正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给予人、财、物的大力支持。二是加大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比如机构建设问题,这是基层迫切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80年代初全国普遍建馆(室)时期,各地县以上基本上都建立了城建档案馆(室),但也有一些工作不落实的地方至今尚未正式建立。不是不想建,而是受编制限制一直批不下来。难道真的不能再批了吗?我认为并非如此。关键是这一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这一特殊问题不够清楚,没有引起重视。从下往上反映解决这一问题难度大一些,那么为什么不可以从上往下解决问题呢!因此,我建议基层城建档案馆(室)、管理处尚未建立的,请省一级协调解决,这也算为基层办一件实事吧!
4、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
城建档案目标管理创建综合评估工作总体上发展是好的,成绩应该肯定,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有的地方有的单位存在为过关而过关,台账不实,弄虚作假,不是日积月累,而是匆忙赶制;验收评估时,把握标准不严,搞一刀切,盲目赶进度等。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创建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把工作落到实处。对此,验收评估工作的组织者和目标管理工作的创建单位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确保创建工作扎扎实实。要深刻认识,每一个评估项目都是馆(室)具体的业务工作,只有打牢基础,才能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否则,只会给日常工作带来麻烦或贻误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应严格把握评估标准,严肃指出存在问题,不偏不依,不搞平衡照顾。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促进作用,达到整体提高的目的。
5、把创建工作常态化。
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晋升级工作,是一个长期持续的工作过程。因而,各馆(室)必须消除“临时”和“应付”思想,做长远规划,分步分阶段实施。发展是个永恒的课题,进步也是循序渐进的。城建档案目标管理达标晋升级工作之所以分了不同的等级,就是考虑了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和差距,一个单位选择什么样目标,是根据单位的基础和实际状况来决定的。目标的选择,不能太高,也不可太低,努力一下能够达到,就是切合实际的目标。这一目标完成了,再创造条件争取更高一级的目标。这样,循环往复,达到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因此,抓城建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要有科学性、计划性,应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常抓不懈,绝不可时紧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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