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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及防控(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财会: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l、立法方面。应制定合理的消费信贷法律来对消费信贷业务的费用、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作出明确规定,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和规范经营者的信用行为。我国消费信贷法立法在确定其调整对象时,一方面应严格限制在\"消费信贷\"的范畴内,商业交易、国际贸易中的信用等都不属于消费信贷法的调整范围:另一方面,我国消费信贷法应立足于制定一部

综合性的、协调统一的《消费信贷法》。因为,这是世界各国消费信贷立法的基本趋势。我国《消费信贷法》的调整范围应涵盖以下内容:分期付款销售(或信贷)、非分期付款销售(或信贷)、限制性贷款、透支信贷、信用卡、用于个人或家庭目的的房地产交易和辅助信用业务等。

2、执法方面。应对不良信用行为建立严格的法律惩戒机制,从法律制度上保证信贷机构的消费贷款免受不必要的损失和敦促借款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我国对信贷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够,使得许多消费贷款的拖欠行为得到了纵容。建立严格的法律惩戒机制,一旦个人信用报告上有不良记录,如恶意逃债、恶意透支等,则这个记录在若干年内将对以后他的贷款或商务活动造成极大困难。只有让那些信用观念淡漠、缺乏社会责任、不讲诚信的人,在守信还是失信的选择中,充分思量其违约行为的后果,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道德风险,有助于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有助于消费者建立和保护自己的良好信用,并推动全社会诚实守信风气的形成。

(三)完善消费信贷机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

l、建立起独立运作的专业化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提高消费信贷机构的独立审贷能力,规范审贷程序,培养和任用合格的审贷人才,提升审贷信息支持水平,增强银行审贷工作的规范性、独立性、合规性和科学性。其次.要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另外,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要逐步傲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

2、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对信贷风险情报进行调查和整理。在互联网充分发展的今天,消费信贷业务应重视采用最新的IT技术,建立起高效、快捷、全方位、透明、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从上到下监督的风险内控体系。风险政策的制定、执行、事中风险、事后风险的信息都通过IT技术得到透明、快捷、如实地反映,防止层层上报下传中的信息失真,尽可能地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发挥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构筑覆盖全社会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安全网。一是以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基本建立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政策,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低收入群体的保障和救助,确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三是改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健全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立信息网络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将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疾病保险、退休保障等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用具体的制度加以规范,这不但会减轻消费者收入波动对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负担,还会使人们在申请消费信贷时不会有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消费信贷业在我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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