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理论研究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高等教育: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要办好一所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就必须要有一支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职业教育教师教育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也是职业教育实践亟待研究解决的现实问题。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本文就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标准、培养模式和如何建立培养教师的成长机制等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职业院校 双师型 认定标准 培养模式 成长机制

为了进一步适应西部地区特别是重庆地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立足重庆,积极探索专业教师培养的有效途径,开展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促进了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成长。

1.1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内涵

我国的高职教育担负着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的重任,人才的培养,教师是关键。亚太经合组织(APEC)资助的研究项目\"职教师资标准及其形成方法\"曾为中国职业学校教师确定了一个职业描述:

一是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特别是应用型人才的职业实践有直接联系的知识,能够正确分析和评价该专业领域的职业活动和工作过程,有一定的课程开发能力。

二是在本专业领域掌握较广的职业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三是具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基础和能力,能够按照职业学习规律正确分析、评价、设计和实施职业教育教学过程。

这就要求职业院校教师在形式上具备教师(讲师、副教授、教授)和技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双重职称\",在本质上既具有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扎实的理论知识,又有相关职业的实践能力,并以丰富教育教学经验有效指导学生理论和实践学习的\"双重素质\"。

因此,教师的职务代替了教师资格,这样必然产生\"双师型\"教师就是\"教师职务+工程师(技师)\"。教育部职成教司颁布的《关于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双师型\"教师通常应持有\"双证\",即教师资格证和证明其专业实践技术水平的相关职业资格、专业能力或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证书。并指出:在实际工作中,对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一体化\"特点的专、兼职教师,按照相关标准,通过一定的程序,也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这种界定不仅比较准确地概括了\"双师型\"师资的内涵,并且拓展了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途径,符合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教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有了科学的基础,\"教师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实践能力证书)\"可以较全面概括当前我国对\"双师型\"内涵的各种解释。取得教师职业资格的人,既可以是拥有中、高级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也可以是拥有其他专业系列技术职务但取得教师职业资格的从事非教师职业的人员,也包括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也拥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实践工作中获得较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教师等。

\"双师型\"教师并不是教师与技师或工程师的简单叠加,而是两者在知识、能力和态度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在实际工作中,对既能胜任理论教学、又能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成绩突出,具有\"一体化\"特点的专、兼职教师,按照相关标准,通过一定的程序,也可以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2.1 制定\"双师型\"教师的科学认定标准

由于对\"双师型\"教师概念界定的不统一、内涵把握的不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教育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和研究学者制定或提出不尽相同的标准。一是行政标准,教育部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双师型\"教师标准是有两年以上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指导本专业实践教学,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即相关工作经验加教师职称。二是院校标准,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提出了\"双师型\"和\"一体化\"教师的标准。\"双师型\"教师指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有一定实践经验(即具有所教专业相关的社会职业岗位经历、资格或能力)的教师。\"一体化\"教师是指既能从事专业理论教学,又能指导技能训练的教师。三是学者标准,有人提出\"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职业素质标准是\"一全\"(全面的职业素质)、\"二师\"(既能从事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又能从事技能训练教学、指导,既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经师\",又是引导学生成长成才的\"人师\")、\"三能\"(具有专业理论或文化知识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或职业基本训练指导的能力,科学研究和课程开发建设的能力)、\"四证\"(毕业证、技术技能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和教师资格证)。这些标准,有的强调\"双师型\"教师内在的具体的素质和能力;有的突出外在的硬性的规定和要求。但不管哪种标准,都体现了教育与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结合,反映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方向。而在职业教育实践中,不能把这些标准教条化,否则将阻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职业教育办学目标定位于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要求更多地偏重于实践性教学,职业院校教师不论是年轻还是年长,都应具有\"双师\"素质和能力。基于上述研究与认识,针对当前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课题组制定了《重庆市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规定了\"双师型\"教师的资格条件即基本标准。对于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一是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是具有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讲师级(或以上)教师职务,或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能胜任专业理论课或文化课教学;三是在专业技术职称(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技能等级、技能培训、实践经历、科研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之一。此外,对实习指导教师以及从企事业、科研等单位引进的教师认定\"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也作了相应规定。认定程序是由教师向所在学校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学校审核推荐,区县级教育部门审核鉴定,市教育部门审核认定。教师的素质能力是不断发展的,\"双师型\"教师资格不是也不能是终身制的,我们规定\"双师型\"教师资格有效期五年,而且还将进一步制定相应的标准,把\"双师型\"教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以反映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的差异,从而促进教师不断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gaodengjiaoyulw/2742.html


上一篇:高校教师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内容析论
下一篇:用培养党员心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