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建筑设计中的几个防火设计要求(2)
3.2通风、空调防火设计要求
1) 通风、空调系统水平管道宜按防火分区设计;风管应以金属等非燃烧材料制作。考虑到某些部位的实际需要,如有腐蚀性气体及风管的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2) 风管和设备的保温材料要用非燃烧材料制作,消声、过滤材料及其粘结剂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制作。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调系统的送风和回风管,应设有防火阀:送、回风管穿过通风机房的隔墙或楼板处;每层送、回风水平干管与垂直总管的交界处;通过火灾危险性较大或性质重要的房间(即设有防火门的房间)的隔墙和楼板处。
3.3电气防火设计要求
3.3.1 消防电源
地下建筑离不开电的各种消防设施,如消防水泵、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疏散指示标志、紧急广播设备也离不开电,电动防火门、窗、卷帘等也离不开电。用电必须按二级负荷的要求供电。在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时,其连续供电时间要大于30min。为保证供电的可靠性,消防用电设备的两路电~或两回路电线路要求在末级配电箱处能自动切换,在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备用电源时,要设自动启动装置。
3.3.2用电设备
设在地下建筑内的电力变压器要采用干式变压器。容量在560kVA的变压器设在专用的房间内;消防设备的配线应选用防潮防霉型的铜芯产品。蓄电池必须采用封闭性产品;消防用电设备、消防配电盘及其控制箱应有明显的标志;消防按钮要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措施。
3.3.3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使用面积超过1000m2 的商场、医院、旅馆等;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丙、丁类的车间、库房;电影院和礼堂的舞台、放映室、观众厅、休息室等火灾危险较大的部位;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室及实验室、图书、资料、档案室等。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3.4安全疏散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设计数目不少于二个,并且要有一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在有几个防火分区时,则与相邻防火分区连通的防火门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2) 电影院、礼堂、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场、舞厅、电子游艺场及坑道,应设计二个或以上的地上安全出口以互为备用。
3) 使用面积不超过50m2 的地下建筑,且经常停留的人数不超过10人时,应设计一个直通地面的安全出口。
4) 为防止在紧急疏散时造成人员拥挤或同时被烟火封住,安全出口应按不同方向分散均匀设计。
5) 直接通向地面的门、楼梯的总宽度要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少于1m计算,但最小净宽要大于1.50m。电影院、礼堂、商场、大餐厅、展览馆、体育场、旱冰场、舞厅、电子游艺场的直接地面出口净宽要大于1.5m,楼梯净宽要大于1.5m。
6) 电影院、礼堂观众厅内走道的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 人要大于0.6m计算,边走道宽度应大于0.8m,纵横走道的净宽度要大于1m。电影院、礼堂观众厅疏散出口的门设计向外开启。为保证人员在紧急疏散时不致摔倒,靠近门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7) 使用层数在三层及以上或使用层数与室外地坪高差超过10m的下列地下建筑,应设计防烟楼梯间:电影院、礼堂;超过500m2 的医院、旅馆;使用面积超过1000m2的百货商场、展览厅、旱冰场、体育馆、舞厅、电子游艺场、餐厅等。
8) 地下建筑疏散楼梯间通向地面建筑的底层出口要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要直通室外,若一定要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2h 的防火门。
结束语
随着地下建筑的不断发展,其防火安全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地下建筑的使用情况和火灾特点,在新建和改建时要切实做好防火设计,采取可靠措施,预防火灾发生。一旦发生,做到立足自救,利用室内灭火系统,把火灾扑救在初期阶段,保护人身安全、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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