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与建筑空间形态关系探讨(2)
要改变目前国内的这种分离分体状况,需要有两个过程: 一是认识问题,二是体制问题。就认识问题来讲,应该是两方面:即设计师和业主。室内设计师应明确:室内设计的定位如果定在它是建筑整体的一部分,则能较好的促进两者的结合。若只定在装潢,甚至是布景这样一个位置,就容易失败。国外许多设计,不是先做建筑外部,而是在建筑设计前就开始做室内设计,以进一步调节室内空间。再者,提高业主的认识水平也很重要。如果业主能注重设计的整体质量,将大大有助于建筑与室内设计的沟通,更好地完成设计。建筑空间好像一个人的五官,骨骼大体定下来就不可能随便乱动。在这样一个建筑空间中,室内设计师应表达建筑师的空间设计,并且去强化它,而不是弱化它,室内设计的素材应是建筑所提供的空间人在空间中活动的行为特征特定的使用功能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背景。它的手段不仅是那些各式各样的装修材料,更应包括空间的界面和形体变化、自然光线的引入方式和人工光源的巧妙组织结构构件和设备管线的隐或露,还有家具陈设、色彩的选择和搭配等。在贝聿铭的建筑作品中,你几乎看不到一般意义上的\"装修\",动感的空间构成,精确的几何形体,简洁至极的材料组台,均表现出惊人的震撼力,展现出建筑与室内完美的整合设计,从而诠释了二者的微妙关系。美国建筑师沙里宁在MIT校园中设计的著名小教堂,利用室外水池的自然反光在室内波浪形墙面上形成晃动而神秘的光影,真是令世人叫绝!
就体制问题来讲,我国目前很多规定不利于室内设计的结合。我们的室内装修规定要招标。室内设计要各个装饰公司来投标,设计完全当作一个投标的筹码,而业主只看效果图好不好看,好看就拿来用。装潢公司搞设计根本不征求建筑师的意见, 他们认为这与建筑设计无关。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使得本来很好的设计,最后都成为设计的遗憾。其实,成功的室内设计不但是建筑空间的再创造,也能完善建筑空间的不足,而我们往往认识不到或忽略了这个关键。针对国内目前不规范的设计,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国外有一些建筑事务所, 找某个室内设计公司长期合作,互相交流,沟通,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四、结语
总之,室内设计师首先应当熟悉空间设计的原理,能够合理安排空间的关系,组织空间的层次。从整体上把握设计对象的使用性质、所在场所及经济投入。设计构思时,需要运用物质技术手段,即各类装饰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要遵循建筑美学原理,这是因为室内设计的艺术性,除了有与绘画、雕塑等艺术之间共同的美学原则之外。作为\"建筑美学\",更需要综合考虑使用功能、结构施工、材料设备、造价标准等多种因素。通过各种分析,理解,对室内空间进行合理利用和美化,将建筑的外在特征和真正含义融入到室内设计中,才是更将建筑空间和室内设计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陈华新,李劲男. 建筑室内设计[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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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何丽华.关于建筑与室内设计评述.[J].装饰装修天地,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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