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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电气设计有关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住宅配电系统应本着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于维修、有利发展,留有余量的原则进行设设计。住宅电气设计时,由于既要考虑到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又要考虑到地方一些行业的要求,因而造成住宅电气在设计上出现不完善和不合理现象,为日后使用带来不便和埋下事故的隐患。因此就住宅电气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探讨一下。

论文关键词:住宅;电气设计;问题

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并、且随着我过2住宅制度的改革,住房将全部作为商品面向市场。作为商品其质量以及其布局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住户的使用和开发商的利益,因此住宅的电气设计应引起设计人员的注意。

1 关于配电系统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以下简称《住规》)第6.5.2条第1点规定住宅供电应采用9T、9N-C-S、TN-S三种接地方式。在设计时由城市公用低压线路供电的住宅楼一般采用TT系统:住宅小区的每幢住宅楼采用由小区变配电站配电时采用TN-C-S系统;对附设有配电所的高层电梯住宅采用TN-S系统。

2住宅分支回路

从配电箱出来的分支回路主要有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照明、厨房电源插座、卫生间电源插座等。而目前在住宅中,起居室、卧室都会有空调,根据空调器负荷大小,空调回路应有2个,回路数量一般不少于5个,分支回路导线截面不应小于2.5m㎡铜芯绝缘导线,导线基本上都采用铜芯绝缘线穿管或电缆暗敷设方式,穿线管采用符合阻燃性能要求的PVC管,严禁导线直埋墙敷设。

除了从配电箱出来的回路外,还有有线电视、电话线路,至少有七路管线进入居室,其中这七路管线中除照明是在顶板辐射外,其余管线均敷设在地面垫层内,彼此交叉是不可避免的。暗敷线路按最近线路辐射时,由于住宅的垫层比较薄,线路管线交叉不易处理;另外照明线路通常利用顶棚灯的接线盒进行分线,在住户铺设地板时,往往将敷设在地坪内的管线打断,造成电气不安全和使用的不方便。暗敷线路沿板孔、墙缝垂直或平行地面敷设,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因为管线交叉可以在墙缝中解决,而照明线路则在墙的拐弯处利用接线盒进行分线,而非顶棚灯的接线盒,住户可根据配电平面图,了解进入分支回路的具体方向和位置,从而避免在铺设地板时将管线打断。

3配电箱的布置

在配电箱设计中,除要标明配电箱每部电气元件如断路器、隔离开关等型号,还要明确配电箱本身的型式,所选的配电箱应适合用于住宅楼内,配电箱相对体积较大,内装电气元件,又有不少管线敷出,设计时对其位置的确定更要考虑周全。一方面要对照水专业图,协调好配电箱的安装位置,防止两个专业都看中了同一面墙,配电箱与消火栓箱位置重叠。

在住宅电气的设计中,通常是将两户(普通多层住户)的户表箱置于楼梯间,而随着每户配电线的增加,必须造成楼梯间管线增多,给施工带来麻烦,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在户表箱内放置电度表、燃气和冷热水的室外计量表,将每户的分支回路开关置于户内配电箱,户内配电箱应装于室内易操作的地方,这样做首先是要以将集中于楼梯间的管线分散来布置,其次是可以使入户的管线简单,其余的管线则完全在室内布置,再次是为住户的操作带来方便。在设计中可以考虑在冷热水表和燃气对应位置的墙上留86型接线。然后在预埋线至室外户表箱,如果用户需要安装只要接上线就可以了。

4室内灯具、插座及开关的布置

灯具的布置要与建筑专业相结合,在做灯具布置前,首先向建筑专业了解建筑是否做吊顶,建筑的高度等。灯具应靠中间布置,避免灯具的布置靠近结构架。灯具的基本功能是提供照度要注意荧光灯比白炽灯光较高,直接照明比间接照明灯具效率高,吸顶安装比嵌入安装灯具效率高,还有注意灯具遮光材料的透射率及老化问题,应选择光效高、寿命长,功率因数高的光源、高效率的灯具和合理的安装方法以保证照度并节约用电。要注意保持各部分亮度平衡,营造舒适的气氛,住宅仅有均匀照明会显得呆板,要根据室内装修确定照明的中心,合理利用吊装花灯、壁灯、筒灯、射灯以及不同光源的光色创造居住环境。还要注意灯具的防护和维修问题。潮湿场所(如浴室)要用防潮型灯具,向上反射的灯具容易附着灰尘等。灯具类型常用荧光灯与白炽灯,推荐采用节能电灯,如大力推广稀土荧光灯,三基色高效细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双D型H型)、小容量卤、钨PAR灯街,灯具的选择视具体房间功能而定,如起居室、卧室可用升降灯,起居室、客厅设置一般照明、灯饰台灯,壁灯,落地灯等,有的还可以采用调光方式.

5 关于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住规》第6.5.2条第7点要求每撞楼进线断路器设漏电保护,常遇到的问题是断路器的极数与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5.6条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住宅设计中多为单相负荷或单相负荷与三相负荷同时存在,N线不可能保持地电位,所以应选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末端插座回路选用两极漏电断路器或可断开N线的1P+N型漏电断路器)。设漏电保护的目的根据条文说明是为防电气为灾,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4.4.21条\"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应超过0.5A\"以此为依据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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