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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础设施管护措施

发布时间:2018-01-29   |  所属分类:农业工程: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农业基础设施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一些偏远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直接制约着当地的发展,本文主要探讨农业基础设施管护。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是由华南农业大学主管、主办的综合性农业科学学术刊物,国内外公开发行,中文核心期刊。1959年创刊,1980年复刊。季刊;A4幅面;每期124页;国内统一刊号:CN 44-1110/S;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1-411X。主要报道农业各学科的科研学术论文、研究简报、综述等,刊登国内外来稿。

  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借助国家扶持“三农”建设东风,针对农业生产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防御能力低等制约因素,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变了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现状,改善了农村面貌,提高了农民素质。与此同时,“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建、管、用矛盾突出。

  一、巴州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现状

  (一)实施情况。目前,巴州区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现代农业、高标准粮田、新农村产业园、小农水、水利枢纽、林业天保、农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初步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渠相连,路通畅、林茂粮丰、瓜果飘香的农村新气象。据统计,巴州区23个乡镇、6个办事处累计改造升级基本农田建设 28.25万亩,建设(整治)设施蓄水14230座(口),配套完善引、灌、排渠系7968.8公里,新建(整治)农村机耕道2689.3公里(硬化 806.79公里)等。

  (二)管护现状。巴州区农业项目建后工程一般是由建设部门、乡镇政府和项目村社负责管理与运行,既是管理者又是管护者,这种管理较模式化,机构性质定位不明,管护的责权不明确,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护措施,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业项目建后工程管护的顺利进行。此外,农业项目是整体规划布局,综合利用,系统发挥效益的,这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小农户经营模式有所矛盾,大部分农民只顾工程设施与自身的利益关系,不去考虑全局利益,致使一些综合利用的灌溉水利设施、耕作道路被破坏,直接影响基础设施的综合利用效益。据调查,全区设施蓄水工程容量不足70%,80%排灌站停用,60%引、灌、排渠不畅,渠系建筑物损毁100%,农村道路破损达40%,田地埂垮塌达30%,近50%土壤理性发生改变,项目动态成效难以实现。

  (三)管护问题。一是产权不明晰。虽然表面上工程建设完工后,由建设单位将项目整体移交给项目乡镇或村社,各种管护内容也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但由于产权不明确,管护制度仅是一纸空文,既没有跟踪督查,更没有相应的处罚,致使工程管护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是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部分乡镇在项目建设中积极性高、热情高,干部群众主动配合。但工程建成后,由于管理体制、管护责任、管护资金等方面的因素,对工程建后的管护环节不够重视,管理薄弱。

  三是未建立管护资金或资金不足。巴州区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期管护投入资金外,其余部门未投入。而村社经济薄弱,没有资金积累,再加上农产品和农副产品价格较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融资渠道单一,只能从村集体义务工、积累工和收缴的各种赔偿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但远远满足不了项目管护的资金需要。

  四未能真正落实管护责任。工程完工移交后,本应形成建设单位、基层组织、受益农民共同管护的局面。但在现实工作中,管护各方不愿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形成建设单位无法管、基层组织无力管、受益农民不愿管的窘境。

  五是农民管护意识不够。项目区农民是直接受益者,本应是项目建后管护的主体,但由于项目是国家投资兴建的,农民认为管护不关自已事,对基础设施不仅管护意识不够,还存在人为损毁现象。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管护的思路及对策

  (一)宣传启发,转变观念。农业工程“三分建、七分管”,针对个别建设单位存在的“重建轻管”、甚至“只建不管”的现象,首先从强化管护宣传入手,充分利用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平台,大力宣传做好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以村为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利用农闲时节组织群众讨论,不断诊“病”、治“病”和防“病”,并将研究策略和相关政策资料印发传阅,调动农民参与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政府引导,增强意识。乡镇、村社干部应身先士卒,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主动参与到农业基础设施管护中,深入田间地头巡察,查找工程损毁原因,研究修复对策,探索防御举措。项目乡镇及村社干部应投入到工程“岁修”工作中,积极参与水渠清淤、制口疏通、闸板保管、梯田埂修补、碎石清理、道路除草、塘库池管理等维护工作,在项目区营造出“既倡导,又参与”的组织堡垒氛围。对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工程,应及时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创新思路,拓宽渠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一是采取“村有村管”的方式,由村级组织统一进行维护和保养,由农户出义务工或由村社雇专人进行维修。如桥、涵、闸、路及山平塘、蓄水池、泵站、渠道、管道仍为集体所有,平时由村社安排专人看管,毁损严重的由集体出钱(或集资)维修,使用时,村社负责输水,费用根据土地面积分摊,经济条件较好的村,从村集体经营中支出。

  二是采取“村有户管”的办法,把堰塘、蓄水池、排灌站、生产路发包给农户,由农户负责经营管理,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一般在建设时就明确为“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原则。

  三是采取一次性拍卖的方式,明确产权关系,变为“户有户管”。把一些工程、设备一次性卖给农户,收取一定的资金,转变成个人所有,并由农户进行管理和使用,产权归个人所有,维修管护由买断者负责。如蓄水池和农业机械等。

  四是建设土地流转发展平台。引进创业有志之士,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土地流转。引进成熟龙头企业,建立“基地+公司”产业模式,助推土地流转。倡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促进土地流转。扶持农村种养大户,兴办家庭农场,增加土地流转。培育农业专合组织,经营 “公司+基地+农户”合作农业,壮大土地流转。通过转化管护主体,发展“企业”自养。

  (四)细化措施,加强管护。一是建立管护基金。建议县、区财政年初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业工程管护费用;或在全区每一个项目招标结余资金中提取10%—20%左右的资金,用于农业工程管护费用,建立工程管护基金,全部纳入县、区财政专户管理,用于项目运行管护补贴,专款专用。

  二是鼓励集资管护。按照市场手段与项目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谁受益、谁负担”;或“以工程养工程”,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筹集管护经费。

  三是明确管护主权。在产权明晰上,可以按项目资金投入的数额和比例,明确产权构成。在产权管理上,属于国有资产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属于集体资产的,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属农户家庭资产的由农户直接进行管理。

  四是颁布管护办法。加强对农业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建立和健全农业工程建后管护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的工作机构,层层制定和落实项目建后管护切实可行的制度、办法、规程和细则,并分门别类地制定出各类工程管护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组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奖惩分明。

  五是加强部门配合。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工程建后管护的宣传力度,为农业工程及其建后管护营造良好氛围。建设单位既要借鉴相关部门成熟的管护经验和措施,又要依托各级管理单位搞好建后管护工作。司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及时惩处破坏农业基础设施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建后管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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