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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策略

发布时间:2019-11-18   |  所属分类:审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随着当前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农业关注力度在逐渐地增大,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信息化的建设,要能够明确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对会计核算标准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农业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升与会计核算标准制定和执行有一定的联系,构建信息化组织系统,能够基于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来鼓励各农业主体积极参与。在原有的地区特色基础上,进行机制的完善,信息的整合,促进农业会计信息的高质量提升。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对会计核算标准进行简要的论述,了解农业会计信息生产与传播的途径,对各农业类企业的会计核算标准进行探讨,能够构建会计核销标准体系。

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策略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会计核算;体系研究

  众所周知,在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构建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能够使得各农业主体积极参与到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建立的过程中,促进信息的整合。同时,考虑会计信息和农业会计信息化系统的特点,在政府层面依靠行政部门来设立会计信息中心,通过政府部门和农业类经济主体、相关农业组织、相关行业组织建立有效的农业会计信息传递机制,促进农业主体和政府部门信息使用者进行微观层面的农业会计信息联系。

  一、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和会计信息传递的探讨

  (一)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探讨

  与其他行业的会计相比,农业会计的最大的不同点在于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以及由于生物资产的存在而导致的收入确认问题。因此,在制定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在于选择合适的计量属性,计量属性的不同选择会导致生物资产、收入的不同确认结果,进而影响资产状况、经营成果的披露及应用。从国际经验及我国实际操作上看,目前生物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公允价值会计标准和历史成本价值标准两种。这两种计量属性孰优孰劣并未有定论,但在国际会计准则中,采用的是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符合决策有用观的要求,能够及时反映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真实地反映交易的本质,但是可靠性差,易受人为因素影响,公允判断难度大,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同时使用信息成本高,在每个会计期末都要分析各种因素,对未来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做出判断,需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二)农业会计信息传递的探讨

  目前,我国农业会计信息生产和传播主要依靠的还是政府行政部门的力量,各农业主体上报给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对农业会计信息进行统计及披露。同时,相关农业行业组织也会收集行业信息,通过设计调查问卷、查阅公开材料、行业部门统计等各种渠道,对农业经济账、农产品价格、农场结构调查等项目进行信息的收集,建立相关数据库。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相关农业行业组织对会计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发布行业会计信息。从农业企业各主体情况看,我国主要分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农业类企业。从信息取得的渠道上看,我国农业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较为规范,容易取得数据;国有农业非上市企业数据亦较为齐全,国资委层面掌握相关会计信息;但我国农业主体中农户、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大量农业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信息标准繁杂且数据的取得较难。由于政府部门及相关农业组织之间发布的信息会计核算标准不同、数据来源不同等原因,发布的农业行业信息千差万别,数据之间存在矛盾现象,无法全面地反映农业经济的状况,缺乏实际使用价值。

  二、基于农业信息化要求下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的构建策略

  在当前的我国农业会计信息传递的过程中,由于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繁杂和会计信息系统建设的不健全,导致了总体的农业会计信息质量较低,各农业主体无法取得相应信息,不利于农业主体对农业会计信息的应用。为了使得各农业活动主体能够提高经济利润,根据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我们从不同的层面来对农业核算标准及会计信息传递进行建议。

  (一)发挥政府部门作用,设立农业会计信息中心

  在当前的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对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进行构建,要充分发挥政府行政部门的作用。通过政府行政部门在县一级层面成立会计信息中心或会计信息服务站,来对农业经济进行数据收集,构建会计信息数据库。通过这些站点对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初步分析,使得会计信息能够更好地应用于各农业主体,使得他们能够对自身农业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完善。

  (二)完善各类农业经济主体的会计核算标准建设工作

  目前,我国已将农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和农业类企业作为会计核算主体进行了规范,建立了相应的核算体系,但是广大农户及家庭农场尚未建立会计核算体系。我国农业会计核算标准的工作应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对原有的农业核算体系进行优化,有取舍的采用公允价值和历史价值。比如说在农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及规模较小的企业中采用历史价值核算。另一方面,要完善农户及家庭农场等会计主体的会计主体核算体系建设。鉴于农户及家庭农场规模小、业务简单、成员缺乏必要会计知识、会计信息使用者不广泛等因素,农户及家庭农场的会计核算应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由会计信息中心或会计信息服务站对农户及家庭农场进行调研,协助完善会计核算体系。通过建立会计核算标准,完善农户及家庭农场的会计信息的收集工作。

  (三)促进对农业会计信息传递机制的建立

  农业会计信息传递机制的建立要严格区分政府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不同角色。政府行政部门通过设立农业会计信息中心或会计信息服务站,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使得基层组织能够按照相关规程来进行会计核算,收集基层的会计信息。服务站在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中,要进行信息整合,规范统一会计信息核算标准,并在这一标准下进行会计信息的传递,所有会计主体的会计信息都要经过层层传递,储存到县级的农业会计信息中心的数据库。政府行政部门在会计信息收集过程中要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对会计信息服务站点会计信息采集和整理,进行细致分析,更好地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政府行政部门对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审查,建立一定的反馈机制。相关农业组织在政府行政部门公开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国内外数据的对比、行业数据对比、企业主体对比,传统农业企业间的信息。

  (四)加强对会计信息整合与协调机制的完善

  在当前的会计信息整合和协调机制建立的过程中,我们要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进行完善。从横向上看,政府的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需要和行业组织、民间组织之间建立会计信息协调机制,整合农业会计信息。行业组织、民间组织要能与政府的数据库进行联系,确保农业会计信息的标准性和统一性。从纵向上看,政府各级农业会计信息要进行有效的沟通,便于在进行信息获取信息处理的过程中,对信息信息有效的整合。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农业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提高农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会计核算标准体系,能够对当前的信息化组织系统进行构建,明确具体的建设要求,能够使政府和各农业主体都能够参与到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同时,对当地的地域特色进行融合,对信息进行整合,能够在农业会计核算标准制定的过程中,加强对其的执行,把农业信息化建设作为背景,不断地总结经验,能够符合国际会计的发展要求,又能够在特有的农业会计环境下,构建符合当前农业现状的农业会计核算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武恒光,王乐锦.基于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求的会计核算标准体系研究[J].东岳论丛,2017(12):142-145.

  [2]吕航.浅析农业信息化建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14):177-178.

  [3]娄丽娜.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提升农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的研究[J].现代农业研究,2019(5):31-33.

  作者:韩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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