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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问题之未成年人犯罪分析(2)

发布时间:2015-07-02   |  所属分类:刑法: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四)社会原因

  缺乏文化教育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主要地方。但是因为我国目前的教育体制还不完善,“应试教育”体制使学校和老师都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升学率”上,很难将精力投入到全面培养学生的德、智、体等素质教育上。学校教育的失当对未成年人犯罪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不良环境和风气的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间接原因。现在的网络等大众媒体所宣扬的大量的暴力和色情内容,以及被成为“电子海洛因”的崇尚暴力的电脑游戏,都对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具有极大的负作用,许多未成年人就是在这些文化毒品的潜移默化影响下为了寻求刺激而实施了犯罪行为。未成年人身边的黑恶势力对未成年人影响也非常大,许多犯罪团伙利用未成年人思想简单、不计后果、敢打敢冲的特点,吸收未成年人入伙,教唆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不良的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外部因素。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成员团伙化的特点。

  (一) 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结构

  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结构趋小化。从全球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看,世界各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多呈下降趋势。加拿大为12—17周岁,美国为10—17周岁。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身体发育提前,其身心较之于以前更早的处于矛盾期。根据调查,目前我国犯罪的始发年龄最小的从10周岁开始,较为普遍的为12—13周岁左右,80%的未成年人罪犯自12周岁始就出现盗窃等不良行为。我国1993年查获的未成年人作案人数为18.1万,是1984年的两倍多。而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的制造者也就是几名年仅13—14周岁的未成年人。2004年5月1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的一个案例中,西安市有十多名未成年人追砍一个人,其中最大的仅17周岁,还有的未满14周岁。另据统计,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中,14—15周岁的罪犯占5%到10%,2003年邻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达21人,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7.7%的比例。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性别结构

  未成年人犯罪的性别结构特点以男性居多,但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呈逐年增长趋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仍然是以男性未成年人犯罪为主。而自90年代以来,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呈大幅增长趋势。在60年代,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大约是99:1,而近年来已经达到了9:1的比例,从而可看出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增长了10倍。并且女性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欺骗性大、传播快、危害大的特殊性。女性犯罪多以团伙犯罪形式作案,且纯女性参加的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相对比较残忍。许多女性未成年人由于受社会的歧视和家庭的遗弃,又或者心理经受不住感情破裂的打击,她们或抱着破罐破摔的心理或抱着报复的心态,走上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的道路。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地域结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人口中,城市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也比较突出。据统计,近年来我国农村籍的未成年人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80%左右。目前,由于我国城乡差别仍然比较大,农村中的未成年人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经济、文化教育的状况下,贫困是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大因素,而文化教育的落后使得许多人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刚完成或没完成就提前走入了社会,他们大多选择了到外地打工,由于缺乏职业技能教育而无一技之长的他们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城市立足。但另一方面,城市的多姿多彩的生活对其又极具诱惑力,在得不到城市认同甚至受到城里人歧视后,导致了他们的心理失衡,加之城市犯罪的影响,使许多农村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下岗人员的增多,我国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而无一技之长的未成年人就业就更加困难了,当待业的未成年人成天无所事事时,就容易滋生犯罪。

  (四)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结构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结构特点,以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居多。据统计,全国未成年人犯罪者中,80%的未成年人罪犯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文盲或半文盲占50%至60%。由于目前教育制度存在缺陷,“应试教育”使学校将重心放在“升学率”上而不重视差生,使差生越来越落后及至厌学、失学。据统计,1996年的未成年人罪犯中,有61.5%的有辍学史。而这些失学的未成年人,由于文化偏低,缺乏对事物应有的分辨能力,同时又处在盲目模仿、心理因素极不稳定这样一个特殊的生长发育期。

  (五)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中,财产型犯罪的比例居高不下。据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的统计,2003年所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劫和抢夺案共18件33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75%。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决定了这些人不甘寂寞的好动个性,一旦他们失学,则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东游西逛,大量的挥霍费用使他们将目光投向了公私财物上。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廉耻”,当这些未成年人的生活得不到保障的时候,他们往往会为了钱财而不择手段。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由于其身体的局限,多选择盗窃、抢夺,年龄稍大一些的,就开始纠集一伙人进行抢劫,以此来满足自身挥霍所需要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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