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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评职论文发表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之契合

发布时间:2014-04-16   |  所属分类:刑法: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的关系关涉推定在刑事法领域的适用是否具有正当性的根本问题,理顺二者的关系对于促进刑事推定理论研究意义重大。刑事推定规范具有专门的结构和效力特征。在规范的适用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属性为主观证明责任,符合客观证明责任始终固定于控诉方的无罪推定要求;被告人针对推定事实有效反驳的标准低至“真伪不明”的程度,亦与控诉方对于基础事实与全案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法定最高标准的要求一致。刑事推定完全契合作为证明责任分配准则的无罪推定的精神,二者不相矛盾。

  【关键词】刑法评职论文发表,悠悠期刊网,刑事推定,无罪推定,证明责任,证明标准

  推定是指法官依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基于被证据证明确实的基础事实认定推定事实成立的事实认定方法。所谓刑事推定,顾名思义,是指刑事法领域中的推定。刑事推定的意义主要体现为通过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预先设置部分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给被告方,以实现在具体诉讼中降低控诉方证明难度,有效追诉犯罪的程序功能。囿于事实推定是否存在问题在学界存在争议,尚未达成共识,为避免问题论述分散和太过复杂,本文仅在法律推定的范围内探讨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的关系问题。

  无罪推定是指刑事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以前,应当被假定为无罪的人。⑴无罪推定的涵义具有多层次性,其是证明规范层面的证明责任分配准则、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程序保障原则和国际公约上的基本人权。一般认为,证明责任分配准则是无罪推定最基本和使用最为普遍的涵义。作为证明责任分配的准则,无罪推定的内容包括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其一,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其二,控诉方履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必须达到法定的标准。

  推定在刑事法领域存在的正当性问题一直以来存在争议,争议的核心即在于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的关系问题。无罪推定是刑事法之“网”中随处可见的“金线”,如果刑事推定背离了无罪推定的基本要求,那么刑事法应当拒推定于千里之外。在推定规范的适用中,存在两个不容置疑的基本事实,即被告人要承担部分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和控诉方证明犯罪的难度实际被降低。于是,如下两个问题便成为认识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关系的关键:一是刑事推定中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性质,即被告人在推定规范适用中承担的证明责任是否与无罪推定要求的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相矛盾?二是刑事推定中的证明标准,即推定在降低控诉方证明犯罪难度的同时,是否也一并降低了无罪推定要求的认定犯罪的标准?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称为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9条、第53条分别明确规定了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诉方承担和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以此为背景理顺刑事推定与无罪推定的关系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迄今仍具有效力的刑事推定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刑法》第282条第2款关于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的规定。行为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推定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来源与用途非法。

  二是《刑法》第395条第1款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的”,推定巨额财产属于非法所得。

  三是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推定属于“非法收购明知盗伐、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1)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2)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3)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四是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明知”:(1)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2)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4)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情形。

  五是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涉及的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对于机动车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赃物为“明知”:(1)没有合法有效的来历凭证;(2)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有明显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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