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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之知识产权的强化和垄断(2)

发布时间:2014-11-01   |  所属分类:知识产权: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4.小结

  授予专有权不是保护知识产权的最终目的,而是手段,用以鼓励技术等的创新活动。尽管知识产权本身虽然是合法的垄断权,但这种独占权本身就往往会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地位或者支配地位,或者至少是加强了这种地位。而知识产权的过度强化,必然会导致垄断扼杀自由竞争,创新机制和公众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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