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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中的问题与对策(2)

发布时间:2017-09-15   |  所属分类:财会: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二、我国小企业准则应用存在的不足及解决措施

  1.营业外收支的使用范围扩大

  在小企业准则中,存货发生的毁损、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小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小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小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等全部作为营业外支出。从账务处理角度来看对小企业财务影响甚小,但是从财务分析审视则会造成分析混乱。因此笔者认为营业外收支的使用范围扩大应当慎重,防止小企业会计人员将营业收益作为利得反应在报表中。

  2.过于强调会计与税法的协调

  在当前的实务中,税务局仍是小企业会计信息的首要使用者,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小企业会计准则对有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尽量做到与税法规定相协调,达到简化、实用的目的,以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调整,减少遵从成本。这种做法便于纳税和征税,但不能因此影响会计的真实性,削弱会计对企业内部管理所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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