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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城市发展与遗址保护和谐中的城市规划(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城市规划: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一)要有符合实际并适当的城市发展定位,注重城市的文化规划,使现代城市定位由功能型走向文化型。

城市定位是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城市规划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核心所在。我国的城市发展在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丰硕成果,但这背后的问题却也十分突出,那就是在盲目追求城市物质发展的同时,忽略或缺乏应有的文化视野,片面理解城市发展,一味追求城市发展的规模,导致城市规划中缺乏城市文化的发展内容,对城市潜在的文化资源保护不力,使城市文化特色的创造缺乏源泉。当然,这也就导致我们现在的城市基本都是高楼林立,千城一面,缺乏个性和特色,没有文化底蕴。实际上,城市定位应当从城市产生、发展的过程中找出基本的城市发展路径和目标。首先,要尊重城市的历史得以延续的文化及其载体遗址遗迹等历史文物,各个城市固有的传统文化是具有地域性、特别性的,这就为多样化的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其次,要注重文化创新。城市发展不能盲目的以追求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为唯一目标,把城市文化生活和精神需求放置一边。城市文化创新要将原有文化作为创新的基点,这是一个城市文化延续发展的过程;如果对城市历史文化完全摒弃,就丧失了城市文化本色,也就不可能实现创新。因而,城市定位应当是凸显城市特色和城市文化的全方位的,并且不断调整的城市发展认知基础。文化规划概念是1979年正式提出的,并于上世纪9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和广泛关注。文化规划的出现是基于这样一种事实,即城市人民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包括物质和精神等方面在内,这些不同的需求如何联系在一起则要借助于城市的规划手段,使文化成为联系民众的纽带,使民众的文化需求和发展要求在未来得到有效地满足。城市的文化规划,要求管理者\"不仅应该具有文化资源的保护意识,而且应该站在城市发展的角度重视文化规划的制定或推广,以文化资源决定城市发展的思路,以文化特色作为城市价值的所在。\"通过文化规划及其执行,满足民众的各种多样化需求,将城市的发展规划由简单的物质功能形态逐渐引入注重精神文化形态的方向上,增强民众的城市文化认同感,增加城市的凝聚力。

(二)城市规划对于城市遗址遗迹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当奉行有机更新原则,积极保护、整体保护、创造性保护。

有机更新理论是吴良镛教授针对我国历史性城市的发展尤其是北京旧城保护的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提出的。吴教授在《北京旧城与菊花胡同》一书中指出:\"所谓有机更新即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是每一片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之和,既能促进北京旧城的整体环境得到改善,达到有机更新的目的。\"据此,在城市规划中,城市管理者应当摒弃过去\"以旧城为中心发展\"的思路,代之以 \"发展新区、保护旧城\"的思路,即在旧城区停止新建乃至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保留旧城区的基本风貌和历史遗址遗迹的现状,转而发展城市新区,并由新区承担城市的基本功能,缓解旧城区的人口、环境等方面的压力。同时,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本前提下,从历史文化遗产区和新城区找寻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支撑。

对于城市历史遗址遗迹等文化遗产的积极保护与原来的消极保护相对,即就是对遗址的保护不能仅停留在对遗址文物的被动看护、储存和历史价值等技术性问题的研究方面,还应该注意到该遗址文物的现实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积极地开发、推广并发展,当然这都是以保护遗址文物本身为前提的。按照对积极保护的理解,城市规划中应当在保障遗址文物基本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一定的文化产业发展定位和规划(如产业所在、产业经营模式、产业发展范围等)来发展遗址的文化功能,从而体现出其在现代社会应具有的文化、经济乃至社会价值,以此来实现遗址文物的创造性保护。

城市规划对于遗址遗迹要奉行整体保护原则,应与过去仅就遗址本体进行保护相区别。在城市规划过程中,要综合考虑遗址区域特殊的社会、经济、历史、自然等条件,确保遗址与周边区域作为一个和谐的整体,在该区域内,注重城市的布局、空间的格局、街巷的肌理、建筑的平面构成、高度、色彩、空间、整体协调等方面的规范和计划,保持该区域的整体环境不因规划而做出改变,破坏遗址赖以存在的整体环境风貌。整体保护规划必须基于对遗址区域的深入研究方可进行,准确界定其历史文化背景及其沿革,挖掘其文化价值,并对遗址区域周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准确评估,合理确定该区域发展的基本规模,最后根据遗址区域的上述状况编制多层次的保护发展规划。

(三)吸纳文物保护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参与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乃至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物保护相关机构和人员相较于一般人员具有专业敏感,其在文物保护、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乃至经济价值等的评估方面具有优越性,同时专业能力又保证其在规划制定方面具有高于一般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而,这些人参加城市各个层级规划的制定,无疑对保护遗址等历史遗产具有积极意义,能够保证将文物保护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之中,使城市规划对文物保护乃至文物保护区域的发展做出通盘考虑,并具体体现在规划文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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