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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轨道发展与土地开发研究(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城市规划: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1.2合理的轨道交通线网规模很重要

线网的规模是指线路长度总量。其合理与否关系到其宏观控制。经济、高效的规模,可避免制定者的盲目性;而且令在比较线网方案的时候具有可比性。要做到合理分析就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从城市的经济及财政方面考虑,提出合理、高效的线网规模,为决策机构提供科学依据。第二,联合城市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及轨道交通运营部门等进行轨道交通线网规模的探讨。使之为后续的线路的布局、估量投资量、提高输送能力等更好地工作。

2.采取多种投融资方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可通过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拨款、国内外银行的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轨道沿线的土地开发等渠道获得。以上几种投融资渠道需要有严格的法规和政策保障。除这些渠道外,可制定相关制度,如:要制定相关特许协议,作为吸引外资的有效、可靠的保证。除了吸引外国资本,还应集中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加强轨道交通的建设力度。

(二)城市轨道交通土地控制措施

1.沿线土地控制。国外大量的轨道交通建设告诉我们,轨道交通的开发利益有其范围性,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沿线的一定范围内,而且一般以车站为中心。因此,在轨道交通紧密影响区应选择高强度的开发方式;在一般影响区应选择中强度土地开发模式,相反,影响不大的区域应选择较低强度的开发方式。

2.站台周边的土地控制。城市轨道交通的站点选址很重要,主要选择在高强度、高密度的地段布设站点,站点对引导土地的开发利用很有帮助,因此应该在城市发展区通过对沿线的车站引导以使土地得到高强度、高密度的开发和利用,并做好站台周边的密集空间和开敞空间安排工作。因此,做站台的引导工作,使新开发地区的商业、贸易等保持的活力,并发挥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总结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和土地开发有时候未能兼顾,导致二者在规划建设和管理上的脱节。因此,只要在发展中兼顾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和土地开发,才能使城市轨道交通更好地服务于城市规划和使沿线地区开发得到增值收益,促进轨道交通的持续、高效率发展。同时,有效的城市轨道交通与土地控制规划,对引导一座城市的空间布局和促进城市与土地使用的合理调整有极大的帮助,有效促进城市的和谐发展。希望相关主导城市轨道交通的主管部门能重视此问题,以实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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