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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水工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2)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2)建筑和结构构造进行检查,结构整体性和变形缝设置应合理;结构受力上,应进行设计断面、应力情况、超载、抗裂验算。

(3)施工工艺方面的控制。水泥用量与用水量不宜过多;混凝土拌和要均匀;配合比控制要准;浇筑要按一定顺序进行;浇筑方法要妥当;浇筑速度不能过快,振捣要密实;模板不能变形、漏水漏浆;钢筋保护层要适宜,浇筑中不能碰撞钢筋;施工缝处理好;拆模、加荷不能过早;施工不能超载;及时养护,不要受冻。

(4)注意地基变形和温、湿度变形。

(5)混凝土不能受到酸碱腐蚀,火灾、高温、地震也会使混凝土受到破坏。

三、 质量的事中控制

3.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采用现场检查、查阅施工记录以及材料和构配件、监督试验、见证取样,按照旁站方案进行旁站、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停止施工批示。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等原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千万事故时,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纠正。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批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坚持上道工序不检查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他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验收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3.2质量的事后控制

事后严肃把关,对于质量控制要点、要害部位或质量有疑问的部位进行事后复检。严格按照质量评判标准对单元、分部、单位工程组织验收认证。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让"制造"者跟踪一段时间的质量保证,完善其缺陷服务责任。在一定的时间内,尽量让工程在设计负载条件下运行后,再对整个工程组织验收。

结语:近年来,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在施工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甚至造成质量事故,产生严重的后果。而在众多的质量事故中。水工建筑结构件工程中温度变化引起裂缝是一种典型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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