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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2015探究常人道德(4)

发布时间:2015-01-07   |  所属分类:伦理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三、常人道德的意义

  研究常人道德并给予道德上的正面价值评价,对于我们建设现代新道德的意义在我们看来是;

  第一,有利于克服我们过去的那种善恶两极的对立道德思维方式。我们过去的道德思考方式是善恶两极的简单化思维,不是善的就是恶的,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君子就是小人,这种道德思维把无比丰富的道德生活世界人为的割裂了,因而失去了生活的真实,是想以一种抽象的道德来解释规约生活,而不是从生活中提炼概括出道德。无比丰富的道德生活世界并不是那种善恶两极的对立世界,实际上在生活中,义利统一,人己两利可能是生活的常态,而二者的对立只是生活中的异态。但我们过去的道德思维却无视这种道德生活的真实,人为的制造两极对立,并似乎认为道德发展就是在这种善恶对立中前进的。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进行道德思考,要避免这种斗争哲学的对立思维方式,而要寻求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共赢,追求一种人际和社会的和谐才是道德建设的真正目的所在。“兼相爱,交相利”,“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我们为什么不能从我国儒墨两家的这种和谐道德思维中汲取一些道德智慧呢?多元化的道德世界并不是只有善恶两极,而是多极的,起码我们应该承认有的道德行为是正当的,不是最好的,但也不是坏的。

  第二,有利于真正实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现代伦理精神。正当的行为,其实质是要追求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以传统的道义论观点,以道德的崇高性、纯洁性标准来衡量,确实不算那么高尚,但它却是一种现代伦理精神。过去我们的两极道德思维实际上是以一个最高的道德标准把不符合其标准的行为通通斥责为恶,但由于这个标准脱离了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平,甚至本身是名实分离的,因此,导致的实践结果是,一部分人把道德变成了要求别人的工具,他们的行为体现出明显的名实分离,说一套、做一套,把权利留给自己,把义务留给别人,从而成为道德上的伪君子。阻碍了现代道德的公平正义精神的形成,对道德实践和社会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害。因此,现代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还是要努力避免权利与义务的分离,而努力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可以说是中国当代道德建设所要坚持的根本精神和必由之路。

  第三,有利于当代道德研究面向生活和民众,从而有利于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道德观。我们过去的道德研究没有关注常人道德这种生活的真实、人的道德境界的常态,而只是以传统的道德精英思维,树立一个道德的高标杆,要人们见贤思齐,这种道德建设的思路,自然也会通过榜样的带动作用,提升一部分人的道德境界,但对于大部人来说有时可能是因为标准过高难以达到,有时可能是因为缺乏一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道德机制,脱离民众的生活实际,仅*道德上的一般性的倡导,不免失之于空泛失效。我们的道德研究如果脱离了大多数人的道德生活、道德实际、缺乏权利诉求与义务承诺相统一的道德动力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那么,这种旧道德自然难以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和参与,从而成为空洞的说教,道德变成了说说而己的道德说辞,失去了对生活的道德干预和道德指导。现代新道德的基本精神是权利义务相统一,而常人道德也正是这种权利诉求与义务践履的统一,因此,常人道德是现代道德的一种基本形态。

  我国社会正在努力建设公民社会,现代伦理精神必须与市场经济、民主制度、政治与法制文明相适应。正视人民群众的正当物质利益,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最深层的动力,现代民主政治和现代法治精神都在于要维护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传统道德只讲道义而忽视利益,只讲义务而不讲权利,只讲利他不讲利己,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与上述现代社会的精神是不一致的,最少也是不能很好的促进市场经济和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如何在新道德的建设中体现义利统一,人己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这是我们的时代所面临的重要课题,重视常人道德的研究并给予道德上的正当性评价,这也许会促进这种权利义务相统一的新道德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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