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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论文我国民间探险游存在的问题(2)

发布时间:2015-10-18   |  所属分类:旅游: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4.我国保障探险游的险种很少,几乎空白

我国关于保障探险游的专门险种非常少几乎空白。在国外,旅游业拥有非常完善的保险体系,可以提供从救援到救护到事后救济的全面保障,而我国的保险事业发展较慢,还很不健全,在意外险中保险公司还设置了除外责任。比如我们的旅游人身意外险的附加条款第九条规定,“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再加上探险游参与者往往对风险的危险程度认识不足,购买保险的意识淡薄。这些因素都直接导致了当探险游事故发生后,探险游客的权益得不到较好的保护。

三、应对民间探险游风险的对策

针对上述探险游存在的问题,本人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建立健全探险旅游安全救援系统

本人认为建立健全探险游安全救援系统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普及专业救援队。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成立官方的救援公司。救援以救援公司为主,需求者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紧急救援的险种。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由救援公司最近的一个救援点实施就地救援,出动直升机或救护车,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是,如果没有保险的话,则由游客自己承担费用。同时地方政府可以引导当地民众自发设立救援队,对救援队提供救援设备资金支持和免费专业培训;其次,健全救援系统。将官方和民间救援队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组织单位、医疗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武警部队、消防部门)等等都协调在一起形成一个救援系统。一旦发生意外,各方联动,救援速度就会很快。发达国家在救援体系方面的建设相对比较成熟,值得我国借鉴学习。比如在美国,高山救援协会已成为和消防、公安、医疗等紧密联系的一部分,负责户外探险的救援工作。协会所有成员全是志愿者,受过专业的培训,并取得救援资质。在业务上,救援中心归地方警察局领导,求救的电话号码与报警电话一致,都是911。在接到野外遇险求救时,协会会派出至少10名志愿者到达现场参加救援。最后,相应的公共服务和配套的旅游设施也需完善。比如在美国许多景区都会设置一些登山小屋,屋内物资设施齐备,可用做登山者避险之用,有些景区还设置有专职的攀登巡守,为登山者提供及时的帮助。

2.对探险旅游资源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建立探险旅游资源风险评级制度。可以派遣探险专家组分赴各地调查探险旅游资源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类别划分;然后根据一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探险旅游资源进行风险评估.由此划分出各自的风险等级,定期对外公布,让探险旅游爱好者有所参考.在选择相关活动时,可以视自身条件而定.减少一定的轻率性和盲目性。

3.严控探险游市场的准入门槛

探险游市场的准入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准人:一是探险游机构的准入。探险游机构的准人实质上是对从事探险游行业的服务提供者诸如探险游俱乐部、户外运动俱乐部等机构实施资格认证制度,强调对经验、能力、职业道德等多方面的考核,通过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方式控制准入门槛。本人认为国家对户外探险组织的推广、运作、监管应采取以培训、教育和资质认定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政府给予政策规范和资金支持。比如新西兰每年对于各个户外探险培训组织,都会提供培训资金。二是人员的准入。当参与人员在身体素质、体能,专业知识和求生技能各方面都不达标的情况下严禁参与。在欧美一些国家,探险游培训被纳入休闲教育中,探险者在进行探险前,必须进行包括地理知识、危险环境下自救等在内的一系列专业训练,只有合格者方可参与探险游。通过控制探险游市场的准入门槛,可以降低参与者的盲目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4.完善旅游法律体系

国家应尽快出台《旅游法》的实施细则,地方利用立法权,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目前越来越多的探险游做出专项规范。比如对组织者、参与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出明确界定;同时明确探险活动的主管部门制定探险者参与活动的准入门槛,并对救援中哪些情况下、哪些费用由政府、公益组织、保险公司、当事人来出作出明确规定。此外可以考虑出台和《旅游法》配套的其他法律法规比如《旅游合同法》、《旅游保险法》、《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来调整我国的探险旅游市场,在约束市民户外探险旅游行为,提高探险者的风险意识外同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对探险游的安全认知并完善户外探险的保险制度

由于探险旅游的独特性,很多旅游者对在探险旅游过程中有可能遇到的危险认识不足,这导致他们在探险活动前非常轻率和盲目,探险游往往变成冒险游,最后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发生的探险旅游事故及其原因向社会公布,警示从事探险旅游的单位和人员吸取教训;要大力宣传安全第一的观念,介绍探险旅游常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认清冒险旅游的危害。另一方面尽快完善保险制度,丰富保险产品。政府应广泛宣传商业保险的作用,提高旅游者保险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引导探险旅游者购买保险。完善国家救援系统时将“保险”和“救援结合.以更好的保障探险游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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