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评职论文发表简述可持续发展下的资源税改革(3)
发布时间:2014-03-22 | 所属分类:民商法: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二是资源税的征收采用费改税,将现行征收的生态补偿费改为生态补偿税,采取普遍征收的形式对生态环境的使用受益者,筹集专项的生态建设资金;
三是建立健全的排污收费制度(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
四是针对资源的销售价格差异,开征价格调节基金,提高资源销售成本,从而督促资源生产企业更加珍惜资源,充分合理利用;
五是同时向矿产资源的初级产品消费者征税,让他们作为矿产资源利用的受益者,承担部分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责任,通过以上措施改革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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