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替代性学校及其对中国工读教育的启示(2)
四、替代性学校的教师资格要求
《不让一个儿童掉队法案》规定所有教授核心学科的公立中小学教师在2005-2006学年末均达到高素质教师(highly qualified teacher)标准。高素质教师标准为:具有学士学位;获得州完全资格认证;能证明州认定的所教授核心课程的能力,这一标准同样适用于直接教授核心课程的特殊教师[9]。目前全美有29个州通过法律条文对师资配备要求进行了规定,16个州规定替代性学校中的教师必须获得资格认定或达到州标准。在宾夕法尼亚州,95%的被调查教师拥有学士或硕士学历,其中城区替代性学校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比例高达44.3%,位于农村地区替代性学校的这一比例也达到37.7%[10];西弗吉尼亚州则要求教师应具有专业教学资格,具备塑造学生积极行为的能力、有效的领导或指导技能、教育问题青少年的成功经验、受过专业训练或者具有非传统教育的经验、在行为管理方面受过专门训练。为吸引高素质教师到学校任教,俄克拉何马州甚至承诺以高于所在州教师报酬5%的优惠条件来广纳贤才。
五、替代性学校的教育课程与评价
为保障替代性学校的高质量办学,国家替代性教育委员会曾研拟高质量教育计划的17个指标[11],例如:采取多样化的教育策略来满足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以及具有独特学习风格(视觉型、听觉型、运动知觉型)和多元智能的学生;替代性教育计划通过个别化学习计划(ISLP)赋予课程与指导以个性特质;学生有机会学习或参与非核心课程领域,包括探索学习、艺术、品格教育、健康、音乐、体育活动以及休闲和职业教育等;教育应把生活技能(职业准备、冲突解决、决策技能、公开演讲,以及社交技能、时间管理等)整合于课程中,并为学生提供躬身实践的机会;针对具有辍学危险的学生提供研究性辍学预防策略。
目前,全美已有33个州在法律或政策条文中对替代性学校的课程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其中,许多州规定课程应包含核心课程内容标准或州制定的标准。12个州规定替代性学校的学生必须或者应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另有9个州要求替代性教育中应有针对每个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且,许多州的替代性教育计划体现了课程的灵活性需求,如为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采用开放入学、全年制课程、压缩或扩展项目、学分恢复课程、夜间授课、实用性职业课程与实习、普通教育发展准备课程(GED preparation courses)、中学/大学双学分课程(dual- enrollment)、能力学分等多种形式。有些州则重视学生的实际学业能力,允许学校或学区认定学生的学科能力并授予相应学分。例如在犹他州,法律规定学生既可以通过修完所设课程的方式获得学分,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得学分:(1)能力证明;(2)评估;(3)检验学生的工作或课题;(4)经学区或学校同意,完成认证机构提供的函授作业或电子作业。在美国罗德岛州,评价方式逐渐向能力本位的评价体系过渡。从2008级开始,所有学生均需证明自己在某学科的能力才能取得毕业资格,其能力熟练程度可以通过个人档案、课件展示、初级精通证书(Certificate of Initial Mastery)或者课程结业评价。另外,学生要顺利毕业还要参加州组织的一门考试,但考试分数在毕业资格计算中的权重不超过10%[12]。
六、美国替代性学校对中国工读教育的启示
1.加快我国工读教育的立法进程
目前,我国大陆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工读教育制度,仅有1987年发布的国家教委、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办好工读学校的几点意见》。以低位阶出现的《意见》离真正意义上刚性的法律、法规尚有较大距离,无法真正体现法律的应有威力;同时,的《意见》颁布距今已有20多年,无法体现与时俱进的立法理念,这些都使其效力大打折扣,直接影响到中国工读教育的效率和效益。在我国现有的条件下,国家制定一部体现高屋建瓴姿态、具有统筹和指导作用的工读教育法还不是很现实,但国家可从加强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做起,对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进行修订、渗透和补充有关工读教育方面的内容。另外,我国工读学校的立法可以用渐进的方式:先制定部门规章,如教育部制定《工读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工读学校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出规定;在部门规章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法规,如用行政法规《工读学校管理条例》来规范工读学校的各项活动;最后,在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法律,如由全国人大制定《工读学校法》或《工读教育法》,最终实现用法律规范工读学校的各项活动、调整工读学校教育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的目的,完成工读学校的立法活动[13]。
2.提升工读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准
工读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不仅应具备学科基本的教育理论与技能、通晓犯罪预防学、特殊儿童教育心理学等,还需要熟练掌握多元评价、心理疏导、行为干预等专业化知识和技能。调查显示:我国工读学校教师的学历普遍偏低,其中高中以下学历占16.7%,大专学历占32.1%,本科学历占50.1%,研究生以上学历1.1%[14]。从中可以看出,近50%的教师仅仅具有大专及其以下学历,这一师资现状严重制约着工读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提高教师学历、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成为目前工读学校的一项重要议程。国家可以尝试替代性教师资格认证(alternative teacher certification)制度,吸纳具有较高学历的非教育专业人才充实到工读教育教师队伍中;强化对工读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鼓励教师以在职进修的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并逐步扩大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工读学校学生主要由心理行为偏常、家庭难以管教、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组成,与普通学生相比,他们往往存在着更多的心理健康问题,总体焦虑、抑郁水平更高。并且相关研究发现,工读学校学生对同伴更缺乏信任、情感更疏离,具有较低的自我概念,体验到的孤独情绪也较强烈[15]。因此,为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积极行为干预,工读学校应适当增加具有心理学背景教师的比例,同时鼓励在职教师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逐步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uuqikan.com/teshujiaoyulw/28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