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实现造价管理目标(2)
五、加大工程担保、工程保险等风险转移体系及社会信用体系推行力度
1、推行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实行投标保证担保。由于投标人一旦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与业主签约,须承担业主的经济损失,因而可以促使投标人认真对待投标报价,防止轻率投标。同时,担保人为投标人提供担保前,会严格审查其投标能力、资信状况等,否则将不予提供投标担保,这就限制了不合格的承包商参加投标活动。
(2)实行履约保证担保。目前一些投标企业采取先以低价竞标,再通过一些投标策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实现计划利润,一旦如意算盘落空,就会发生\"低质低价\"、\"出现烂尾工程\"、\"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现象。通过履约保证担保,可以充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并迫使承包商认真对待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承包商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努力实现工程目标奠定了基础,有利于业主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
2、推行工程保险制度
实行工程保险制度,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出现问题时,承包人能有效分散风险,降低损失,保证低价中标的顺利实现。因此,我们在推行合理低价法的同时,积极倡导开展工程保险,从而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3、完善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信用体系
诚信经济不是仅有道德约束就可以形成的,还需要建立诚信制度的有效监管和失信惩罚机制。我国并不缺乏失信惩罚的约束机制,但信用的缺失较为严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信用的监管。
在招投标活动监管中,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建立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不良信用行为批露制度,完善信用约束和奖惩机制,使企业的市场行为信息录入投标企业信用档案。另外,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加强招投标监管部门与监察、质监、安监、造价、监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使企业的市场行为信息与投标、资质管理相结合。这样,才能使企业将信用视为生命,从而自律。
结论
综上所述,针对目前我国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确保造价管理目标实现应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确保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和精度,为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拦标价的准确编制提供保证。减少招标后设计变更发生,避免三边工程,使合同履行中中标价格的执行更加严格。
2、完善风险转移体系、工程履约担保制度、社会信用体系及配套的惩罚机制建设,并强制贯彻执行,为低价中标制度的推广提供保障。
3、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提高其工作质量。对在代理工作中出现标底、清单、限价等数据不准,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适当提高赔偿标准。对机构和具体经办人员要给不良记录积分,对其以后的中介代理行为形成约束。
4、加强招标文件中备案环节管理,对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评标方法不科学,必须改进完善。
5、加强评标环节管理,在合理设置评标办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增强评标的科学性、客观性。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建设工程投资控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
[2] 尹贻林主编:《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8年;
[4]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培训教材》2008年;
[5]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
[6]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范本》,2008年;
[7]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8] 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冀建法[2004]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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