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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如何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3-11-28   |  所属分类:行政: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 要:本文作者根据自己多年在供电企业的工作经验对供电企业队伍建设中的纪检监察现状进行分析,说明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幷提出几点建设性的意见,可供大家借鉴参考!

关键词:供电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引 言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检监察机构具体来说又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即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执法”机关,是党内的监督机关,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是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同时,《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根据这一规定,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笔者以所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为背景,以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进行剖析,探索如何有效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

1、公司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地市公司下辖两个供电局、四个控股公司及一个建设公司。成立基层党委8个(包括机关本部党委),设立纪委8个。纪检监察队伍包括专职专职纪委书记1人、纪检监察部专职人员5名,基层单位纪委专职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8人,专职纪检干事5人,兼职纪检干事3人。目前,专职纪检干部均有大专以上学历,从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各单位纪委能够按照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2、当前纪检监察部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2.1干部队伍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有的基层单位虽设有专职纪检干事,但个别单位的纪委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有的被单位领导“敬而远之”,有的被“拒之门外”,没有深入参加到具体的业务监督工作中,履行不到监督职能。有的因工作经历单一,对系统内专业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监督缺乏了解,客观上限制了监督检查起到的效果。

2.2干部队伍管理缺乏专业性

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执纪和企业内行使监督权的部门。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走不同于企业内其他业务部门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懂财会、懂法律、懂电力专业业务、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较少。正是因为纪检监察队伍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2.3业务素质不全面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及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业务知识及理论素养的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新形式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电力技术、经济学、法律等领域,违纪人员手法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调查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2.4纪检干部思想缺少稳定性

在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并不高,政治发展又较为缓慢。有的纪检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多年,未进行有效轮岗。纪检干部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较为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同事、亲戚、朋友误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信访调查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现在工作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工作、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工作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工作。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2.5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落实

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查人”、“处理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3、对策及相关建议

3.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打铁需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这就需要我们的作风更加过硬,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因此,必须加强纪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尤其要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一要改进学风。要立足学以致用,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拓展学习领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业务素质,同时要在创新中学习,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二要改进工作作风。要克服形式主义,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基层出谋划策、排忧解难;要从单位具体实际出发,在反腐倡廉建设上出实招、求实效;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制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叫真、敢于碰硬,做到违纪必究、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三要改进领导作风。好的作风可以带出好队伍、好风气。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为干部职工树立起良好榜样;要心系群众、服务群众,关心困难群众疾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3.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才能担当起反腐倡廉的重任。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提高综合能力。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工作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先进岗位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纪委考核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制定制度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是要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还必须自觉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自我抵御腐蚀的能力。首先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纪委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机关,如果纪委不坚持原则、没正义可言,那么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有问题找谁反映、向哪申诉。其次要提高修养,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要慎权、慎独、慎欲、慎交、慎危。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准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处事,扎扎实实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内部监督主体,实施有效监督,改变过去内部监督乏力的状况。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严密性、监督的有效性,积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提高信访调查的能力。新形势下,有的违法违纪案件的隐蔽性极强、作案手段狡诈、调查取证十分困难,要想突破案件,使违法犯罪者绳之以纪、绳之以法,就必须要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的办案规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执纪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五是要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针对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各自的合法权益作出贡献。

3.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纪检队伍建设现状重点应完善以下制度:一是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生产、经营部门进行跟班学习,多学习多接触管理、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二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至少轮训一次,并严格规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通过。三是要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3.4提供激励保障,创优工作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干部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信访工作的需要,从人、财、物上尽量给予最大程度上的支持。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提拔重用,委以重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信访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单位间差别差别,想方设法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3.5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应限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交流,应出台一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疏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流通渠道。一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缺乏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干部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绩。对那些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这些人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二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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