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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结算阶段产生的问题及措施(3)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财会: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五、关于规费税金结算问题

  【存在问题】:部分工程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订立基准期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国家政策性文件导致造价变化的一律不得调整,这显然违背了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显然对于施工企业是不够公正合理的。

  【应对措施】:《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约定以此基准日为准,之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不作调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的,调整综合单价。

  六、小结

  综上所述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应在施工合同签订时尽最大可能就上述问题达成内容全面、权责分明、可操作性强的共识,才能避免在结算时产生各类工程造价纠纷,从而真正达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初衷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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