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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29   |  所属分类:建筑设计: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摘要 :文章讲述了建筑监理的发展方向,详细分析了当前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就如何解决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 :建筑监理 ,问题, 对策 ,发展

Abstract: the article about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and analyzed the current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work of the problems and how to solv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presented their views.

Keywords: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and development

引言

1997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作为监理既要重视"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要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还要协调好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与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如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基本形成了业主、承包商和监理三大独立平等的工程建设主体。工程建设监理起着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作用,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的建设监理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不少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解决。

1. 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制约着监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1.1.监理的责、权、利不能很好的落实

监理的责、权、利的问题,一直是束缚着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原因之一。在一些有关建筑法律、条例及有关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实施细则中虽已明确了监理的责、权、利,甚至关于监理合同的条款中更具体化了,但按合同规定实施的工程项目很少,业主却对监理工作的干扰较多。从监理方面来看,一方面近几年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速度较快,这也导致了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得建筑中招、投标不规范,然而作为监理公司,为了自己的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就导致施工现场监理的力度不足,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就一推了之,将矛头指向监理人员,指责他们管理不到位。这就导致监理只有责、而相应的权和利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在一些工程中确实存在一些监理的业务水平及责任性差的情况,这就会引起业主对监理的不信任。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在监理工作中存在着监理权力小,取费低,责任大的严重问题。

1.2.监理部门不能很好的处理三方面关系

第一,监理与业主的关系,从法律上讲,业主与监理应该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同时也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相互监督并共同执行合同条件。但是现实情况,业主始终存在着是我花"钱雇佣了你,你必须听我的,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的观念。

第二,监理与政府质检部门的关系,质检部是监理的坚强后盾,但是现实社会中质检部门却成了监理部门的"领导",质检站与监理公司变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使得监理部门不敢得罪质检部门。而一些地方质检、监理成了是一家人,基本上垄断了当地的建筑工程监理,监理公司完全成了质检部门的附属品。质检部门变成了建筑监理行业的老大。

第三,监理与被监理工程队的关系,则是"主考官"与"考生"的关系,也可以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工程队要千方百计地搞好与监理的关系,这样工程队才能得以生存,拥有工作。而要搞好与现场监理工作人员的关系,也就是经常吃吃喝喝,送钱送礼不断,与监理的关系好了,什么单子都能签字。

总之,监理与业主,监理与质检站,监理与工程队这种不正常的关系,又怎么会有好的建筑质量呢?

1.3.监理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

(1)人才匮乏:大部分地区的监理人员主要来源于两类人:一是设计、施工单位退休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或技术工人,这些人虽然拥有较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的经验,被监理公司聘用后安排在了重要的监理岗位上,但是他们年龄较大,没有年轻人那样充沛的精力,而且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的能力相对较差些。二是近年来各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虽然年轻好学,但缺乏专业实际工作经验和现场处事协调能力,所以大多只为监理员。

(2)内部管理比较松散:监理单位存在着不同的经营管理模式,其管理水平高低不一,只有少数监理单位内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大部分的监理单位缺乏一整套严格合理的管理措施,缺乏对管理人员严格的科学管理,监理人员的考核、继续教育及职业道德培训等没有在制度上加以规范。工资分配上不相协调,造成员工得过且过现象,这样就发挥不了监理人员的潜能。

(3)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某些监理人员工作能力偏差,建筑工程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监理旁站到位不到"点"。对于某些容易出事故意外的地方,监理却置之不理。

2.解决存在的问题的措施及对策

1、要规范质检站、监理、业主以及施工队之间的关系,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法规,严重遏制监理工作中的腐败现象。首先,需加强对监理企业的管理:㈠是准入等级制度,㈡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㈢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其次,规范监理工作范畴,其三,严格执行监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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