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期刊论文发表简述诉讼法的影响及教学(2)
3.学生讲课学生讲课的不足在于:首选,学生讲课时在幻灯片的切换速度和让其他听课同学观看PPT及思考问题的时间把握不到位,不能做到播放PPT和听课学生的阅读与思考同步,影响了整体上课的质量。
其次,讲课同学由于紧张、或者不适应与教师换位授课而未能及时将心态调整好,又或者是同学过于急切地想表达更多的内容,使得讲课同学在授课时语速偏快,这增加了学生听课的难度,使课堂学习的质量受到影响。
再者,由于学生授课内容信息来源广泛,特别是互联网信息量的广泛,而学生对于自己查找资料信息的真伪甄别能力又不足,不能对信息进行有效地排除,造成个别材料与实务有所出入。这可能会误导其他同学,同时也反映了对于培养学生成为法律人所应当具备的严谨态度有待加强。
三、民诉法实践教学展望与思考
通过法学的实践活动,不仅可以将课本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使抽象的理论知识结合到现实生活,让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易于接受、领会。学生的实践能力不会直接从书本中获得,读书获得的永远只能是间接知识,实践才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工作能力。
此次开展的法学教学活动是以学生为主体展开,突破传统法学教育满堂灌式的教学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使学习成效更加明显,对于同学之后的就业也起到征前操演之效。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和地位未受到充分重视,法学实践教学资源匮乏,传统的实践教学形式存在着法学实践教学时间少,内容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教师积极性低等问题。
对于实践教学我们首先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体系,确保实践教学真正落于实处,得以长期在各高校中展开。为学生争取更多的实践机会累积经验,而不是将实践教学当成学习过程中的奢侈品——偶尔享之。通过长期一系列“真刀真枪”的课程实践演练,亦可以促进学生在毕业后更快更好地适应法学实践工作。
其次,增加实践教学的课程数量和时间。教学课程进度中就应该安排足够的时间让学生参与实践教学,而不是教师从其他课时中抽出个把时间让学生参与实践。这样只会让学生觉得匆忙无所适从。有的学生对此应付了事,有的学生更是“只闻酒香而不得饮之”,没有真正进入实践状态便被生硬喊走,这都会使实践教学的成效打折扣,不利于实践教学的深入开展。
再者,丰富实践教学形式,增加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在这样的情势下,处于被动地位。实践教学应当广泛学习优秀经验,听取学生意见,果敢采用任何可以使得学生获益的实践教学方式,可以借鉴国外的法学教育模式;或者可以利用网上资源,发挥远程教育优势如网上模拟法庭,网上案例研讨等。使得实践教学不断推陈出新,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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