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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论文发表期刊论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12-02   |  所属分类:证券: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这篇证券论文发表期刊探讨了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制改革,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证券交易所均实行会员制,90年代开始的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革趋势,已经使公司制成为当前全球证券交易所的主导治理模式。论文对我国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提出了改革的建议。

证券论文发表

关键词:证券论文发表,证券交易所

1 证券交易所的主要组织形式

1.1 会员制和公司制

从全球交易所发展历史上看,一般把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主要划分为两大类――会员制和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以会员协会形式成立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主要由证券商组成。只有会员及享有特许权的经纪人,才有资格在交易所中进行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会聘请经理人员负责日常事务。我国法规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是会员制的事业法人,目前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都实行会员制。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商提供证券交易所需的交易场地、交易设备和服务人员,以便利证券商独立进行证券买卖的证券交易所形式。从股票交易实践可以看出,这种证券交易所要收取发行公司的上市费与证券成交的佣金,其主要收入来自买卖成交额的一定比例。而且,经营这种交易所的人员不能参与证券买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交易的公平。

1.2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从交易所的成立来看,传统的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商为便利交易、维护共同利益自愿发起的互助型组织,会员之间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改善交易条件、保持行业的利润水平。可见,会员制是结社的产物,其初创动力均来自会员的发起活动,所以自始就带有浓厚的民间色彩。然而,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并不是由会员发起成立的,组建交易所根本不是私法意义上的社团发起行为,证券交易所是在政府推动和组织下成立的证券交易机构。

在典型的会员制交易所中,交易所由会员享有决策权,会员控制交易所的运营。但在我国交易所的实践中,会员并没有对交易所享有决策权和控制权。最典型的表现是尽管我国《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但实践中,我国的交易所长期不召开会员大会,会员根本无法行使应有的权力,会员大会作为交易所的权力机关名存实亡。既然交易所的会员无法真正有效地行使对交易所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将我国交易所称为会员制交易所实在名不副实。以全部席位费作为实收资本。席位费并不能完全等同于出资,会员是否对交易所拥有所有权值得怀疑,因此,我国交易所的资产处于产权不清的状态。上海证券交易所曾经登记为国有企业法人,正说明了会员对交易所拥有所有权并没有得到承认,而“国有企业”的简单定性正说明了交易所产权的模糊。会员对交易所拥有所有权是会员制交易所的基本特征,从这点看,我国交易所并不具备会员制交易所的基本特征。

1.3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

由于证券交易所是以向证券商提供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经济实体,故此组织结构与股份公司极其类似,通常都必须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等机构。同时,因为证券交易所的特殊业务要求,其机构设置也要反映证券交易活动的实际需要,常设有业务部、财务部、仲裁部、研究部和文秘部,分别提供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各环节服务。

其中,股东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确定证券交易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决定董事会人选以及其他有关重大事宜。董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定重要业务和财务方针,拟定预决算及盈余分派计划,核定证券商名单,核定收取费用的数额,核议证券交易人员的资格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审定向股东大会提出的议案和各项报告,高级职员的选聘和解聘,以及决定其他依照证券交易所章程应予决定的事项。监事及其所组成的监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包括审查年度决算报告,监督证券交易所业务,检查交易活动所涉及账目等。经理机构包括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请产生的、负责证券交易所日常业务活动的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2 各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制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证券交易所开始了一场治理结构方面的变革。从1993年瑞典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开始,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制,或形式上的公司制,实质上的会员制改革为公司制的交易所。通过放开交易所所有者范围限制,允许交易所股份自由申请,取消交易权与所有权之间联系等措施,从治理结构上真正转变为公司制。到1999年,公司制改革已经成为席卷全球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据国际交易所联合会(FIBV)当年统计,其52家会员交易所中有15家已经公司化,14家公司化方案已经获得会员通过,还有15家交易所在积极考虑实行公司化改革。公司制改革趋势不仅使公司制交易所在数量上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在完成的证券交易份额上也占据了主导地位。2000年仅8家已经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主要交易所,当年完成的证券交易额达到29.6万亿美元,占全球证券交易额51.8万亿美元的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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