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职称论文发表透析变性人的婚姻家庭权利(5)
发布时间:2015-08-13 | 所属分类:婚姻家庭: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事实上,由于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特殊群体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这就更需要法律具有宽容性和超前性。对于变性人的法律地位,我国要在立法上遵循人权公约所表述的共识性观点,即“人权是基于人固有的人格和与生俱来的尊严与价值”的观点,通过立法对变性人的法律地位予以确认,使其权利得到救济,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人权保障的应有之意,才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快速发展。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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