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制度(3)
发布时间:2016-09-14 | 所属分类:民事诉讼: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五、结语
总而言之,在实际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过程中,要完善基本的制度建构,从立法角度明确普遍有效的积极评价,对简易程序以及速裁程序建立健全方面也要进行集中的改革,并且要集中强化法院对于基础案件事实的审查,合理化的升级整体制度的适用范围,真正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我国法律结构的助力效用.
注释:
纪艽.浅议我国完善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否引进辩诉交易制度.法制与社会.2015,14(25).125-126.
左卫民、吕国凡.完善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若干思考.理论视野.2015,17(4).39-41.
吕杰、邓浩泽、熊雅志,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若干问题探讨.今日湖北(中旬刊).2015,29(11).11-12.
阅读期刊:《理论与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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