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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文学征文之评价曹植(2)

发布时间:2015-07-06   |  所属分类:文学:论文发表  |  浏览:  |  加入收藏

  如何评价前期曹植的问题

  对前期(建安年间)曹植的意见分歧,主要集中在争夺太子地位问题上。郭、张、廖三文对此都有较多的论述。三文的共同观点是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曹植历来受偏袒,而曹丕则受到不应有的指责;三文在为曹丕的一些历来被认为是用术的行为辩护的同时,都认为曹植是个善于“用术”的人。

  郭文说:“杨脩为魏武帝主簿,与植暗通关节,‘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行事也未免太欠磊落。故文帝是怎样‘御之以术’我们不得而知。……”“其实平心而论,丕之饮饯逼醉,未必出于有心:因为临行之前要被召见,丕于事前未必知道。即使认为有心,但植并不是不晓事的孩童,何至于一逼便醉?即使认为这就是文帝用诈术,但曹植与杨脩的暗通关节以争求父宠,又何尝不是用术?不仅兄弟之间未能相待以诚,即父子之间亦实际相欺以诈,这何尝是有心韬晦,‘以天下让’的人呢?”

  张文说:“杨脩常阴伺操旨,给曹植豫作答教,焉知植此番送行,‘称述功德,发言有章’,不也是他们预先作好了的?”文章又引《典略》所载杨脩事,说“他交关诸侯,又自认为早就该死。这里面不包含有许多阴谋诡计么?”又引《世语》载杨脩使曹植出邺门斩守者事,说“这不是杨脩‘惯弄权术’的事迹吗?”

  廖文说,曹丕是长子,本来最有权继承父位,而且在建安十六年封为五官中郎将,曹操已有意叫曹丕继承自己的爵位了,“这一过程的明确,就更可以表明曹植处心积虑地去夺取已经初步决定了的太子位置的野心,他并不是一个像一般人所描写的单纯、善良的‘被压迫者’。”文章又举“杨脩和曹植互相勾结,暗通关节, ‘忖度太祖意,豫作答教”’和擅开司马门这两件事,说:“一直到今天,还有人说曹丕的行为是阴险权诈,曹植的行为是光明磊落,这显然是违背历史事实的‘益价’之论。”

  以上所引,包括了三文在太子之争问题上贬抑曹植、为曹丕辩护的基本论点。这些论点,我认为是很难站得住脚的。三文贬抑曹植的立论根据,无非就是这四条:(1)杨脩与曹植擅开司马门;(2)杨脩教曹植出邺门斩守者;(3)曹丕为长子,又任五官中郎将在先;(4)杨脩给曹植豫作答教。而对这四条根据作仔细推敲,它们全都不能得出三文所说的“阴谋诡计”之类的结论来。下面逐条进行分析。

  关于擅开司马门事,《魏志·陈王传》是这样记载的:“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续汉书》则说:“人有白脩与临菑侯曹植饮醉共载,从司马门出,谤讪鄢陵侯彰。太阻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此外《曹操集》中也有两条令文说及此事,说“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自临菑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从这些记载中可知,这是曹植犯的一大错误无疑。问题在于此事的性质如何?从事实经过情况看,它是曹植醉酒后在光天化日之下干的一件违犯礼制的行为。曹植明知父亲执法严峻,他也不会不懂司马门不可妄开,可他却借着酒性,公然去以身试法,自触霉头。曹植做这件事,对他争为太子毫无好处,他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应当说主要是愚蠢和荒唐,是肆意妄为。如果一定要从“用术”的角度来衡量的话,那么毋宁说他很不会用术,对阴谋诡计颇不在行。

  关于出邺门斩守者事,见于《世语》:“太祖遣太子及植各出邺城一门,密敕门不得出,以观其所为。太子至门,不得出而还。脩先戒植:‘若门不出侯,侯受王命,可斩守者’,植从之。故脩遂以交构赐死。”这则记载,贾文曾指出它近乎开玩笑,于事理上不大可信。即使实有其事吧,我认为也很难说曹丕、曹植谁做得对。曹植奉父王之命而出,受门者阻拦,在这种情况下,他斩守门人自然做得过分,但他严守父命,从原则上说不能算错。曹丕受阻即还,实际上则违背了要他出门的指令。执法严明的曹操难道从中就得出了曹丕可用和曹植不可用的结论?再退一步说,即令曹植在这件事上完全错了,那也不能解释成他在“用术”。郭文在引述这条记载以及擅开司马门事之后说:“曹植的飞扬跋扈,不守纪律,真是足以惊人”,张文也说:“杨脩教曹植斩门夺出,简直是暴戾恣睢了!”“飞扬跋扈”也好,“暴戾恣睢”也好,不管达到怎样“惊人”的程度,它毕竟与“用术”、“阴谋诡计”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关于第(3)点,在丕、植关系中,曹丕处于长兄地位,按照封建时代传统,他确实具有继承优先权;建安十六年他又受任为五官中郎将,按曹操事后的解释,是有立他为太子之意的。廖文指出此点,是正确的。但是,要说在建安十六年“曹操和他的儿子们心目中已初步明确曹丕为太子了”。就又未免有些过头。因为《立太子令》:“告子文,汝等悉为侯,而子桓独不封,止为五官中郎将,此是太子可知也。”毕竟写于建安二十二年十月立曹丕为太子时,令文中所说的主要是曹操当时的意思。至于此前的想法如何?那是必须结合曹操此前的言行来考察的。而我们从他此前写的《诸儿令》“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一语中即可得知,他起先无疑更加属意于曹植,不存在早就“初步明确曹丕为太子”的事。至于廖文引曹植《离思赋》序中称曹丕为“太子”,来证明建安十六年就已“初步明确”,也是不可靠的。我们看这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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